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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部署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 2014-07-30 00:00:00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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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局结合实际,认真部署各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保在8月中旬前高质量完成。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制订了《市人社局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组织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到联系点所在的基层党组织指导推动工作。局实践办组织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会议,动员部署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开展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落实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将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逐一进行谈心,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动与党员谈心,同时,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约谈,党员彼此之间也进行谈心活动。
  三、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结合岗位特点和履职情况,查摆突出问题,开展对照检查。其中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突出问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各基层党组织及主要负责同志,认真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并由局直属机关党委进行审核。基层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的简要对照检查材料,由党组织书记审定。
  四、精心组织开好党组织班子成员会和党员大会。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召开班子成员会议,每名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召开党员大会,开展自评互评活动,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内容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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