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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创建群众满意窗口单位
  • 2014-04-01 00:00:00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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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目前全市人社系统一些窗口单位管理不尽规范、办事效率不够高、服务态度不够好、工作纪律不够严等问题,我局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为认真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切实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决定从今年3月至12月底在全市人社系统上下联动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以推进窗口单位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单位为目标,以自查自纠、公开承诺、群众监督评议、明察暗访和加强基础建设为主要手段,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努力在服务上形成品牌,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一、明确任务目标,创建阳光窗口
  人社系统窗口单位是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其作风好坏关系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政策能否真正落实,是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否取得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各级人社部门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一手抓软件、一手抓硬件,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健全制度、完善政策,理顺体制、优化流程,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努力在改进作风、提升服务上取得明显成效。
  1、规范服务公开化。结合公共就业、社会保险、劳动维权、人事人才、技能培训鉴定、信访接待、行政审批服务等各类窗口单位和街道、乡镇等基层服务平台的服务特点,全面实行“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即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要亮明身份(统一着装或挂牌服务)、亮明承诺、亮明标准,努力使在窗口单位办事的群众少跑一回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
  2、严明纪律正规化。认真落实已有的各项工作纪律,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细化要求,做到“四杜绝”,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徇私越权现象;严格信息管理,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现象;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擅自脱岗“空窗”现象;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慵懒散漫现象。
  3、文明用语规范化。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各类窗口的服务特点,规定并推行文明服务用语,做到服务语言规范,表达清晰准确,语气亲切温和,手势、姿态具有亲和力,大力提倡人人多一分主动、多一分热情、多一分关怀。
  4、场所设施标准化。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相关规范对窗口单位在标识、标志、形象以及设施设备等方面提出的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向服务对象公开部门、集体、个人承诺和公布工作标准、业务标准、权限标准。在开放式服务大厅设立咨询台或引导台,张贴办事指南、岗位职责,整齐摆放各类业务宣传页,保持环境卫生清洁、空气流通。设立群众意见箱和举报监督电话。配备防火、防盗、监控、医护急救等设施。有条件的窗口单位,要不断提升信息化、电子化、智能化以及“一站式”服务水平。
  二、精心组织行动,力求取得实效
  1、全面动员部署。重点围绕开好头、起好步,突出抓好四项具体工作。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任务目标、方法步骤和行动要求,逐级进行工作部署。二是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检查指导和跟踪问效。三是广泛宣传发动,讲清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强化认识、统一思想、营造氛围,调动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四是搞好结合渗透,学习借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并针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窗口服务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明确责任单位,限时整改落实。
  2、开展专项行动。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整改服务、规范服务、提升服务三个环节开展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加强作风建设,为民服务促发展”推进各项工作。一是整改服务。强化“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意识;工作程序上,是否流程规范、环节简化、时限合理;工作作风上,是否雷厉风行、真抓实干、积极作为;工作实效上,是否效率提高、服务到位、群众满意等方面进行对照自查。对梳理出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改。二是规范服务。全面梳理“马上就办”事项,进一步明确具体内容、责任主体、前置条件、流程环节、标准范围、办结时限、结果公布、监督渠道等,确保在第一时间启动“办”的程序、进入“办”的状态,做到集中收件、统一服务电话、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让服务对象少跑路、少受罪,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舒适度。三是提升服务。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积极开展职业技能、服务规范、文明用语培训和职业纪律、道德教育,组织开展技能比赛、岗位练兵、工作创新等活动,努力提升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在完善基础硬件配套建设的同时,重点加强信息化建设。对日常巡查、服务对象评议、监督检查、效能投诉的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提出窗口单位管理持续改进的内容、方法和目标,制定具体方案,落实责任人和时间进度,并跟踪检查改进的效果;对事关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投诉,特别是对反映强烈、投诉频繁的典型案件,实行直查快办。
  3、进行总结评价。重点围绕固化成果,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搞好总结。对专项行动开展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二是考核评价。采取自上而下、逐级逐项逐人的方式,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评价。三是完善机制。对开展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改进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在今后工作中巩固、延续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丰富人性化服务手段,拓展信息化服务渠道,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三、强化工作要求,领导靠前推动
  1、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专项行动顺利进行,我局专门制订行动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实践办主任和纪检组长为副组长,机关有关职能部门、窗口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级人社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这次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将其作为本单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确保取得实效。市、区(县)窗口单位及基层平台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主体,积极响应、主动作为、认真谋划、严密组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贴近群众、开门纳谏、自觉整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抓好督促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对当地窗口单位开展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尤其对服务对象人数多、工作量大、有投诉记录的窗口单位应重点督查,及时督促采取改进措施。对由于工作不到位而产生的群众投诉问题,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督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3、积极宣传发动。广泛发动窗口单位全员参与本次专项行动,主动建言献策,自觉改进服务。对在专项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榜样人物和有借鉴意义的做法进行广泛宣传,树立人社系统的正面形象。市局在门户网站开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及时报道各地专项行动经验做法等情况。
  4、建立长效机制。在集中整改当前突出作风问题的同时,认真制定和完善各类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推广窗口服务人员文明用语。进一步加强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并把服务理念、礼仪习惯和工作纪律作为必备内容。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改进服务手段,完善对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激励机制,提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行政监督、明察暗访等工作机制,通过监督电话、网络举报、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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