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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市意勒实业有限公司)
  • 2026-09-30 18:01:39
  •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大 中 小 】

  深圳市意勒实业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陈宇龙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陈宇龙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汕劳人仲案字[2026]407号)的仲裁裁决书(正本),裁决结果:一、确认陈宇龙与你单位于2025年10月26日至2026年1月3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你单位向陈宇龙支付2026年1月基本工资6000元、2026年1月业务提成5954元、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3379元。你单位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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