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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意勒实业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陈宇龙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陈宇龙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汕劳人仲案字[2026]407号)的仲裁裁决书(正本),裁决结果:一、确认陈宇龙与你单位于2025年10月26日至2026年1月3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你单位向陈宇龙支付2026年1月基本工资6000元、2026年1月业务提成5954元、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3379元。你单位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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