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汕头市翎宸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陈慧纯、谢冰芸等二人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因无法直接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陈慧纯、谢冰芸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汕劳人仲案字[2026]442、447号)的仲裁裁决书(正本),裁决结果:一、你单位向陈慧纯支付拖欠的2025年11月及12月工资共计6000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5500元,驳回陈慧纯要求你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6500元、承担本案仲裁费用的仲裁请求;二、你单位支付谢冰芸拖欠的2025年9月工资500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722元。你单位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提起诉讼。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9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粤公网安备 440523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