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专题专栏
分享到: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汕头市睿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2026-07-01 11:54:34
  •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汕头市睿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我局立案处理你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汕人社监字〔2025〕第29号)。依法向你单位发出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10日内履行如下行政处理决定:1、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汕人社监字〔2025〕第29号)处理决定,支付以下劳动者劳动报酬:黄丽娜5780.6元、谢明沣1451.3元、游凯帆4873.7元、蔡小清5779.4元、宋常乐5836.3元、李晓丹6026.7元、张建标1739.1元、朱紫娟2764.3元、陈颖2307.2元、黄少帆1431.3元、江心语1091.3元、王新秀4127.4元、周谣3957元、邹国成6036.7元、黄梓铳3300元、吴家勇6264.2元、金文江8184.4元、谢冰雨2544.3元、李培源5808元、黄一峻2693.9元、陈鑫3700元;2、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共42848.55元。两项合计共128545.65元。(我局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五楼539;联系电话:0754-88645044;联系人:姚同志、刘同志)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保障: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   备案号: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2302000004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