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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厦门合世同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26-05-07 17:43:09
  •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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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合世同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桂飘玲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桂飘玲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汕劳人仲案字[2026]140号)的仲裁裁决书(正本),裁决结果:一、确认桂飘玲与你单位自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4月5日存在劳动关系;二、你单位向桂飘玲支付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的工资7200元、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4000元;三、驳回桂飘玲要求你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4000元的仲裁请求。你单位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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