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陈耿娴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支付2025年5月1日至5月29日工资9685元,拖欠的奖金、激励金等38704.93元,2025年3月至4月出差补贴7680元,2025年未休年休假工资7526.1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47847.03元,请求裁决你们两家公司就以上请求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三家公司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等,本会依法立案受理,案号列:汕劳人仲案字[2025]530号。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该案的仲裁文书,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开庭、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你们两家公司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副本)十日内按申请人人数向本会提供答辩书,不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庭由首席仲裁员郭立涛,仲裁员李清娇、林峰,书记员郭燕贤组成,开庭时间:2025年9月3日上午九时,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一楼东侧本会仲裁庭,请依时到庭;若你们两家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仲裁庭将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本会联系电话:0754-88645041。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