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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晨晰(身份证号:3508022************):
本会受理你诉青虹(汕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仲裁文书,向你公告送达:你诉青虹(汕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汕劳人仲案字〔2025〕89号),本会依法于2025年3月14日向申请人送达了2025年3月25日上午开庭审理本案的书面通知[2025年2月12日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送达],但你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会决定:按你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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