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汤朝会、郭小强等二人诉安徽筑华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因无法直接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汤朝会诉安徽筑华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汕劳人仲案字[2025]36号)的仲裁裁决书(正本),裁决结果:一、确认汤朝会与你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二、你单位向汤朝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0920元;三、你单位向汤朝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30920元;四、你单位向汤朝会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600元、护理费1800元;五、驳回汤朝会的其他仲裁请求。郭小强诉安徽筑华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汕劳人仲案字[2025]37号)的仲裁裁决书(正本),裁决结果:一、确认郭小强与你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二、你单位向郭小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2448元;三、你单位向郭小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24336元;四、你单位向郭小强支付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850元、护理费2550元;五、驳回郭小强的其他仲裁请求。你单位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撤销。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