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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安徽筑华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2025-02-12 16:39:04
  •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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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筑华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万小飞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万小飞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汕劳人仲案字[2024]713号)的仲裁裁决书(正本),裁决结果:你单位向万小飞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1450元、住院期间护理费87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521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449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7968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8984元,驳回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住院期间交通费870元的仲裁请求。你单位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撤销。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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