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及办理机构
(一)事项名称: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备案
(二)承办科室(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二、业务信息
(一)申请材料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函件1份(见模板);
2、《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情况表》1份(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
3、《汕头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备案)表》一式4份(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表中“公开招聘情况或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依据”一栏,要写明公开招聘具体公告,以及经过哪些招聘程序,是否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条件及聘用岗位等;
4、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复印件须加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二)程序:一、申请;二、受理;三、备案
(三)收费: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9楼917;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电话:0754-88179804
三、政策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发〔2008〕275号)及行业指导意见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301号)
四、表格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