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各有关单位、市各行业协会:
为促进我市“潮汕牛肉”产业发展,根据省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打造粤菜小吃品牌工作的通知》(粤三项办〔2021〕16号)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关于印发〈汕头市推动“潮汕牛肉”粤菜小吃品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三项办〔2021〕24号)的工作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我市“潮汕牛肉”小吃推广示范店认定工作,现将《2022年度“潮汕牛肉”小吃推广示范店认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全市“潮汕牛肉”小吃推广示范店不超过22家,其中“潮汕牛肉”小吃火锅店类不超过10家、粿面饺店类不超过12家。
二、申请单位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向其所在地区(县)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区(县)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并在申报表上加具推荐意见及盖章后,于2022年10月8日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科。
三、所需申报材料一式10份,申报材料与佐证材料均以A4纸规格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
四、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8645067
金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8643506
龙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8265576
澄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5855215
濠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7380736
潮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3812315
潮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7906251
南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6802206
2022年度“潮汕牛肉”小吃推广示范店
认定工作方案
为促进我市“潮汕牛肉”产业发展,全方位多层次打造具有潮汕文化底蕴和地域特色的“潮汕牛肉”小吃品牌,根据省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打造粤菜小吃品牌工作的通知》(粤三项办〔2021〕16号)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关于印发〈汕头市推动“潮汕牛肉”粤菜小吃品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三项办〔2021〕24号)的工作要求,由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潮汕牛肉”特色小吃推广示范店认定工作。为规范有序的开展认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潮汕牛肉”小吃推广示范店认定工作,旨在通过认定一批“潮汕牛肉”小吃推广示范店,打造具备鲜明地方特色的“潮汕牛肉”特色小吃品牌,树立行业标杆,牵引带动“潮汕牛肉”行业管理、标准制定、人才培养、技艺交流,文化宣传,促进“粤菜师傅”工程高质量发展。
二、认定对象
在汕头市注册登记3年以上,具备食品经营资格,以牛肉为主要食材的火锅类、粿面饺类餐饮服务单位,依法申报纳税,近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环保、偷税漏税等不良信用记录。在“潮汕牛肉”质量管理、品牌文化宣传推广、人力资源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业绩。
三、认定数量
全市“潮汕牛肉”小吃推广示范店不超过22家,其中“潮汕牛肉”小吃火锅店类不超过10家、粿面饺店类不超过12家。
四、认定方式和标准
“潮汕牛肉”小吃推广示范店认定工作采取书面材料初审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小吃火锅店类认定标准和评分细则按照附件1-1、附件1-2执行。小吃粿面饺店类认定标准和评分细则按照附件1-3、附件1-4执行。
五、认定程序
(一)申报。申请单位按照要求向所在地区(县)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报书面材料,同一字号单位仅限申报一家。
(二)择优推荐。各区(县)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在《汕头市“潮汕牛肉”小吃推广示范店申报推荐表》(附件2)加具推荐意见并盖章,报送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书面初审。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分,按照各类别认定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实地考察对象,书面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实地考察。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五)确定拟入选对象。根据书面成绩和考察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和认定名额确定拟入选对象。
(六)社会公示。认定结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七)公布名单。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认定结果的,由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发文公布并授予牌匾和奖励资金。
六、奖励办法
1.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潮汕牛肉”小吃推广示范店牌匾;
2.“潮汕牛肉”小吃火锅店类,每个给予6万元奖励。
3.“潮汕牛肉”粿面饺店类,每个给予4万元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规范认定程序。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潮汕牛肉”小吃推广示范店认定工作,严格执行认定条件和程序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如发现材料造假,经核实后撤销“潮汕牛肉”小吃推广示范店资格,并收回牌匾和奖励资金。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环保、偷税漏税等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撤销“潮汕牛肉”小吃推广示范店资格并收回牌匾。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单位要对“潮汕牛肉”小吃相关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申报。要大力宣传“粤菜师傅”工程和“潮汕牛肉”小吃品牌建设工作成效,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