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民社管通〔2020〕36号
汕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
等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目录
(第三期)的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全市各社会组织:
根据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科学指导全市各社会组织开展复工复产防控工作,积极引导各行业(企业),特别是涉及连锁经营、零售批发、服饰卖场、娱乐餐饮、物业环卫等与商场、超市等行业(企业)单位要贯彻落实省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现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等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目录(第三期)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各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目录(第三期)(见附件)
2、《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
防护指 南》等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目录(第三期)的通知》(粤社管函〔2020〕19号)
汕头市民政局
2020年2月25日
附件:
1.1、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doc
3.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公共电梯(扶梯)清洁消毒工作指引.doc
4.4、机关、企业及工厂节后复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指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