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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管理汕头综合保税区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工作,根据《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管理条例》(汕市常〔2022〕23号)和《汕头综合保税区条例》相关文件规定,汕头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起草了《汕头综合保税区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管理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8月27日前向汕头综保区经发局反馈。
通讯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广达大道中段汕头综合保税区管委大楼5楼经济发展局
联系电话:0754-83590271
附件:《汕头综合保税区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管理实施细则》.docx
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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