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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综保委公〔2024〕2号
关于汕头综合保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协议出让方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及《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相关规定,经汕头综合保税区党委会、管委委务会研究同意,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用地基本情况:
二、用地出让价款的缴交
用地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三、公告期限
30个自然日(2024年10 月17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四、用地申请
有用地意向的单位在公告期限内,向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用地出让的有关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汕头综合保税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
联系电话:83590270
联系人:彭女士
附件:1. 汕头综保区HJ-03005单元01801-1地块示意图.
2. 汕头综保区HJ-03005单元01801-1地块红线图.
3.汕头综保区HJ-03005单元01801-1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汕综保自建规设〔2024〕3号)
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4 年10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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