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受理汕头保税区临港建设有限公司位于综保区B09-3地块“汕头综合保税区临港‘工改工’多功能厂房建设项目”更正建筑面积及基底面积规划审查的申请事项,现就该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汕头保税区临港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汕头综合保税区临港“工改工”多功能厂房建设项目
申请事项:项目更正建筑面积及基底面积规划审查
申请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由50482.6㎡更正为50606.68㎡,基底面积由6289.98㎡更正为6191.4㎡,建筑密度由43.5%相应调整为42.8%。具体为:1.厂房“雨棚”更正为雨廊,将位于厂房南面卸货平台雨廊124.08㎡重新纳入厂房建筑面积,厂房建筑面积由50473.6㎡更正为50597.68㎡;2.厂房东西两侧出入口门廊属于无结构主体,取消基底面积98.58㎡;其他规划指标无修改。
建设地址:汕头综保区B09-3地块
公示日期: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0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综合保税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或登录汕头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网址查询。
凡与上述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3590270
特此公告。
附件:
汕头综合保税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