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汕头保税区经国务院批准整合升级为汕头综合保税区(国函〔2020〕31号),规划面积2.69平方公里,功能主要是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四至范围:东至后江湾海岸线、南至广澳街道、西至广达大道、北至规划道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定,原汕头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11月12日在“广东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规划环评第一次信息公开。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10月26日在官网进行规划环评(征求意见稿)第二次信息公开,2021年11月2日、11月3日在《汕头日报》进行两次登报公示,并在项目评价范围村(社区)等入口或公告栏处现场张贴公告。
汕头综合保税区有关规划经过不断调整完善,规划环评对象已明确为《汕头综合保税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规划范围、规划时限、规划产业定位等未调整,产排污及环境影响情况未发生变化,已开展的网络公示、登报公示、公告公示等规划环评公众参与公示内容有效。
特此公示。
附件:
1.汕头综合保税区规划环评第一次信息公开网址 http://www.buildinfo.com.cn/news.do?method=info&id=110141#
2.汕头综合保税区规划环评第二次信息公开网址https://www.shantou.gov.cn/stsjjtqbsqgwh/zwgk/zdlyxxgk/content/post_1981700.html
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