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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综合保税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2021-10-26 15:02
  • 来源: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机构: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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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汕头综合保税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述

      1、规划名称:《汕头综合保税区规划》

      2、规划范围:东至后江湾海岸线、南至广澳街道、西至广达大道、北至规划道路,规划范围用地总面积2.69km2

      3、规划产业定位: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建设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仓储物流基地、出口加工基地为支柱的临港经济体系。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综保区内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接管至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厂濠江分厂进行集中处理,综保区的发展不会增加对污水厂废水排放浓度及水量的影响,预计对濠江的影响较小。

      2、废气: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和粉尘等,主要环境影响来自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综保区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集中供热,主要污染物大幅度削减,结合预测结果,综保区的规划发展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

      3、土壤、地下水:根据预测结果,在正常状况下,综保区的建设不会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明显影响。非正常状况下,综保区企业如能及时排查事故,并采取有效的控制和恢复措施,则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造成的影响较小。

      4、噪声:主要来自设备噪声及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加强综保区内噪声源的规划布局,并对各类声源采取科学的综合治理措施,不会对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的不良影响;对综保区周边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隔声防护措施,减少夜间施工及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则交通噪声对它们的影响也可以接受。

      5、固废:主要是综保区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以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以综合利用为主;危险废物则由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置。在相关措施落实的情况下,综保区固废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6、生态:综保区已开发很长一段时间,仅不足20%尚未开发,生态系统结构层次简单,生物多样性程度较低,开发行为不会对生物多样性造成较大影响。在采取相应措施后,综保区的建设不会明显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类型、植物群落数量及分布,综保区所在区域整个生态系统仍可基本处于良性状态;综保区废水经各企业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全部接管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厂濠江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放至濠江,对水生生态影响很小。

      7、环境风险:规划实施后主要环境风险因素包括有毒有害物质泄漏风险、火灾爆炸二次污染风险等。在各项环保措施及应急预案落实条件下,综保区可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发生后所产生的环境风险,综保区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污染以及防治措施

      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及综保区内企业废气排放监管,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及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

      2、地表水污染以及防治措施

      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源头控制,节约用水,积极推行废水资源化,清污分流、排污管网,回用水管网规范化,严格监控综保区内各企业废水排放,建立地表水污染风险处理系统,加强与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厂濠江分厂的应急联动。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跟踪监测、信息公开”的原则,对企业生产装置区、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池等采取足够的防渗措施;对构筑物周围地面、池底、污水管管沟及各易发生跑冒滴漏的环节和部位进行分区防控,采取防渗措施,并设置事故池,以处置事故发生时的废水污染物。同时制定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并纳入综保区的应急预案体系中。

      4、噪声污染以及防治措施

      综保区内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车间中的机械噪声和进出车辆产生噪声等。企业噪声源须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厂区绿化等措施,必要时应设置隔声带,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污染以及处置措施

      综保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土壤环境保护及治理措施

      综保区对在产企业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综保区在区内及周边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并定期开展监测。监测结果纳入综保区环境管理系统。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必要时开展土壤调查修复工程。

      7、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保证土地供应和生态用地。提高规划区域生态绿地的系统性,依据基本生态控制线,保证综保区发展的生态空间。加强防护绿地建设,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8、风险防范处置措施

      综保区编制并备案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区内企业的环境风险管理,加强储运过程风险控制,建设环境应急队伍,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与技术培训等。

      四评价总结论

      综保区的规划符合相关规划要求,规划产业定位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因此综保区选址及产业发展方向基本合理。

      综保区的规划建设,要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境减缓措施和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并严格入区企业准入条件,科学布局,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将综保区开发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区域环境质量不下降,保证实现各功能区的环境目标。按规划环评报告优化调整后,综保区基本可以实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综上所述,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来看,综保区规划是可行的。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相关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下载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需查阅报告书简本可通过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联系查阅或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索取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委托单位名称: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4-89815909

      邮箱:stbsqhbj@163.com

      八、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 邮编:210000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60

      九、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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