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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修业务监管方案》的解读
  • 2021-11-05 15:28
  • 来源: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机构: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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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突出保税功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造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市有关鼓励、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考了上海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深圳盐田综合保税区等先进自贸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做法,结合汕头综合保税区实际情况,我委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濠江海关于2021年11月2日一同制定出台《汕头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修业务监管方案》(汕综保委〔2021〕2号)(以下简称《监管方案》)。

      一、制定《监管方案》的重要意义

      《监管方案》制定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创新力的综合保税区,使之成为我市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平台,成为我市“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的重要载体。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有关要求,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五大中心”,其中一个便是“检测维修中心”保税维修是加工制造产业链的重要一环,能够帮助企业以较低的成本整合全产业链,促进加工制造业务订单的增长,同时也有利于企业降低海外产品售后服务压力,提高产品全球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推动保税维修业务在综合保税区内集聚创新发展,推动汕头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监管方案》的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58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6号)。

      3.《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

      4.《关于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修业务的公告》(商务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6号)。

      5.《国务院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21〕12号)。

      6.《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

      三、主要内容

      《监管方案》共6章22条,主要从保税维修监管方案释义和适用范围、业务核准、海关监管、环境监管、日常管理、生效时间等六大方面明确了汕头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修业务相关监管要求,细化了综保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商务、海关等部门任务分工及开展业务的申报条件、业务流程等,支持引导区内有条件企业拓展全球维修业务,为保税新业态聚集发展,打造经济发展全新增长点迈出坚实一步。

      (一)关于总则,主要包含保税维修监管方案释义和开展保税维修业务的适用范围。《监管方案》明确了保税维修业务的定义并规定可以开展保税维修业务的55类产品(详见《联合公告》中发布的《维修产品目录(第一批)》。要求企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规定和部门规章批准同意后开展。

      (二)关于业务核准。《监管方案》明确企业开展保税维修业务应该满足的三个条件,且符合条件后,申请开展业务时应向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提交包含业务申请书、企业信息表、维修产品清单等7项申请材料(详见《监管方案》第二章第六条。

      (三)关于海关监管。《监管方案》着重强调海关的监管职能,规定企业应该按海关的要求建立符合海关监管的管理制度和计算机管理系统,并对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边角料等进行专门管理并实施专用的电子账册进行区分管理。要求企业如实申报保税维修货物、维修用料件的进、出、转、存和耗用情况,正确处理进境维修过程中产生或替换的边角料、旧件、坏件等。同时,《监管方案》还明确了符合将待维修货物或经维修货物转至其他综保区内企业进行部分工序维修的要求,明确了企业终止开展保税维修业务的情形。

      (四)关于环境监管。《监管方案》规定企业应当按照生态环境局的要求,主动承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我国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定污染防治方案,落实防治污染各项措施,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五)关于日常管理。《监管方案》细化了综保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商务、海关等部门任务分工,切实履行日常管理主体责任,保障和支持维修业务在汕头综合保税区集聚发展。

      (六)关于附则。《监管方案》明确了方案施行时间。《监管方案》将根据最新法律法规、相关公告以及汕头综合保税区内维修业务实际开展情况进行持续修订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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