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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修业务的公告》(商务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6号)要求,为规范汕头综合保税区内开展维修业务,现发布《汕头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修业务监管方案》。
特此通知。
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汕头市商务局
濠江海关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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