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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备案办理指南
  • 2017-12-25 15:35
  • 来源:汕头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机构:汕头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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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事依据

    1、《汕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市环[2016]596号)

    2、《汕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相关工作的通知》

    申报资料

     1、《危险废物本市转移计划备案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危险废物转移计划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产废单位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处置单位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5、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产生单位与处置单位签订的废物处置合同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7、运输单位有效期内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复印件一份,

    简要流程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网上审核→申报登记→网上审核→管理计划→纸质备案审核→批准→办结

    法定办理时限

    法定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业务科室

    建设管理科

    联系电话

    0754-83590165

    备注

    申报材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要求或内容有错漏的,当场告知或三天内一次性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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