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3、《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
申报资料
1、申办函(原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2、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3、建设工程项目验、复线意见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5、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图(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6、根据汕规通【2015】9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规划测绘资质,并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验的规划测绘单位实施竣工测绘,形成规划竣工测绘报告和测绘图件(原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简要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批准→办结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业务科室
规划国土科
联系电话
0754-83590270
备注
申报材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要求或内容有错漏的,当场告知或三天内一次性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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