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3、《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
申报资料
1、申办函(原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呈批表》(一式一份)和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3、建设用地有关批准文件:划拨用地凭市政府同意安排用地文件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出让用地凭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验);
4、计划部门立项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验);
5、凡与环保、消防、无线电、海监、林业等管理部门有关的项目,应提供各管理部门对用地位置界线的审核意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验);
简要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批准→办结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业务科室
规划国土科
联系电话
0754-83590270
备注
申报材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要求或内容有错漏的,当场告知或三天内一次性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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