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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市排水户管理,规范排水行为,保障排水设施安全运行,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规定,我局起草了《汕头市排水户备案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现根据《汕头市立法条例》、《汕头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若干规定》的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请社会公众就该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合法性以及涉及公平竞争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于2024年9月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或提交:
1、邮寄至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委大楼908室(邮编:515041)
2、传真:0754-88522311
3、电子邮箱:1034403233@qq.com
4、联系电话:0754-88521000。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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