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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度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3-05-29 15:09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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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城管局,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局机关市容环境管理科、执法监督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

      现将《2023年度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2月3日



    2023年度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秩序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求,按照《汕头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1—2023年)工作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净化全市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有序,促进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及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结合市容“六乱”综合整治等专项工作,着力解决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市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广大中小学生创造一个优美、整洁、文明、舒适、安全的校园周边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行动进行组织、协调、检查、指导。

      组  长:王江锋

      副组长:郭业昭、詹国林、严晖、刘清华、谢冰云

      成  员:各区(县)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分管领导,市局机关市容环境管理科、执法监督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执法一科),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联系。各区(县)局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责任区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工作任务 

      1、清理整治我市中小学校周边餐饮、超市、小卖部等商铺超门店占道经营、不落实“门前三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2、清理整治我市中小学校周边流动摊点、马路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3、清理整治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等影响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4、做好我市中小学校周边垃圾收集、道路清扫等市容环境卫生保洁。

      5、做好中小学校周边公共场所广告位、广告牌设施设置的管理工作,清理整治乱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6、配合相关部门整治我市中小学校周边“三无食品”等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加强对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排查,依法制止随意散发校外培训宣传品以及销售涉及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具体措施

      (一)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管。采取路面机动巡查与重点部位驻点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及时清理整治中小学校周边餐饮、超市、小卖部和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并针对占道经营现象复发性强、回潮快的特点,加强研究,强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法规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宣传标语、宣传车、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扩大宣传覆盖面;注重加强对违章行为人面对面批评教育,帮助其受教育、长记性,自觉整改、纠正不文明行为,不断提升市民的法规意识和城市公共文明意识。

      (三)动态落实执法效能督查。加强对各执法队伍在岗履职、落实整治任务及取得成效情况的督查督导,做到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区(县)城管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精心部署,严密组织,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和执罚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存在问题,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要协调督促金平、龙湖区环卫部门同步开展整治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市局机关各相关科室要依据职责,加强工作协调指导,共同推进整治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切实加强沟通、协作,及时互通工作信息,积极配合开展整治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整治效果。要把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整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日常管理单位、环卫保障单位、执法执法队伍要结合各自职责,强化常态化工作落实,要结合开学、高考中考等重要时间节点做好周边市容环境秩序保障,并在严格执法、保证整治效果的同时,注意做好人员、车辆的安全保障工作。

      (三)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各单位要针对中小学校周边市容环境秩序中的重难点问题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各区(县)城管局要参照市局做法,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全面推进整治工作落实;各级城管综合执法队伍要密切配合,协同做好执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各区(县)城管局和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整治工作联络员名单请于2月7日前、每月工作进展情况(含工作图片不少于2张,具体见附件)于当月25日前报送市局(迳送市局执法一科,粤政易联系人:双韦,电话:88570532)。


      附件: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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