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局各分局、各相关科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2年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市县专项资金汕头市任务清单》,以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工作要求,为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服务工作,服务我市“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了《汕头市2022年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市县专项资金项目(知识产权促进类)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在汕头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运营机构、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具体要求以申报指南为准)。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二)审核推荐。汕头市行政区域内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递交所在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或分局。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加具推荐意见。
汕头市行政区域外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递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三)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6份提交所在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或分局(其中5份送市局,1份区县局或分局留存)。汕头市行政区域外的申报单位直接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提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二)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版(word文档)。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至2021年10月22日。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或分局于2021年10月27日前完成申报推荐及汇总报送市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一)受理审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进入评审阶段。
(二)评审立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根据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项目评审,按照评审结果列入2022年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
五、联系方式
电话:0754-88975475;
邮箱:zscqcjk@126.com;
地址:汕头市金砂东路151号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附件1:2022年度汕头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2022年度汕头市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3:2022年度汕头市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4:2022年度汕头市地理标志专业服务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5:2022年度汕头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项目申报指南.doc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