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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民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6-01-19 18:30
  • 来源:汕头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民政局
  •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公布汕头市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民政核心业务和群众关切,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群众获取民政领域信息提供便利,助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儿童福利、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民生重点领域,依托门户网站、“汕头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多维度推送公开信息,及时精准传递政策信息。2025年,在汕头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及工作动态226条,“汕头民政”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536篇,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57860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办理流程,严格办理时限,提升答复质量,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2025年,市民政局共收到4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其中,部分公开1条,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3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三审三校”“保密审查”等制度,将公开属性审核全面嵌入公文起草、审核、制发各环节,实现公文生成与公开属性认定同步推进、一体落实,从源头提升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优化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强化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拓宽权威信息传播渠道,构建多渠道、立体化的信息公开平台体系。

      (五)监督保障情况。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信息公开任务落地见效。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和专业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1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仍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下来,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多样性和创新性,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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