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公布汕头市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民政核心业务和群众关切,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群众获取民政领域信息提供便利,助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儿童福利、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民生重点领域,依托门户网站、“汕头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多维度推送公开信息,及时精准传递政策信息。2025年,在汕头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及工作动态226条,“汕头民政”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536篇,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57860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办理流程,严格办理时限,提升答复质量,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2025年,市民政局共收到4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其中,部分公开1条,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3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三审三校”“保密审查”等制度,将公开属性审核全面嵌入公文起草、审核、制发各环节,实现公文生成与公开属性认定同步推进、一体落实,从源头提升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优化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强化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拓宽权威信息传播渠道,构建多渠道、立体化的信息公开平台体系。
(五)监督保障情况。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信息公开任务落地见效。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和专业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仍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下来,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多样性和创新性,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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