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公布汕头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分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推动落实;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负责人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的组织实施,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机制,加强考核。认真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汕头市民政局信息网管理办法(试行)》和“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审核关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严肃信息审核纪律,把握信息内容审核重点,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保密关。
(三)主动公开,方便群众。2024年,在汕头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及工作动态305条,“汕头民政”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684篇,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4.8万人,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民政工作信息、普及民政政策,传播民政好声音,凝聚社会正能量。积极适应新媒体时代新闻宣传规律的变化,新设“民政知识卡”政策咨询栏目,以群众视角,重点挖掘群众感兴趣的民政,探索民政服务对象对民政工作的“满满获得感”和“个性化需求”。截至目前,共发布“民政知识卡”10条,阅读量达5.2万次以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质效仍有提升空间,如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内容仍需不断丰富和细化,公开方式与内容需要不断发展。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持续强化主动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多样性和创新性,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汕头市民政局
202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