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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2-01-18 15:15
  • 来源:汕头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民政局
  • 【字体:
  •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着力做好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进一步推进民政工作公开透明,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公布汕头市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利用社会媒体、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487条。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落实到位,我局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把报送信息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指定专人专管专报送,落实信息工作责任,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保密关、舆情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2

    3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务公开,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强宣传;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要更进一步的拓展。

      接下来,我局将在多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二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多方面的公开民政信息,展示民政工作,让公众更多的了解与接触民政工作;三是拓宽与加强宣传渠道,多方位的宣传民政相关信息,普及民政知识及法律法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汕头市民政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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