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汕头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了汕头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积极利用社会媒体、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537条。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落实到位,我局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把报送信息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指定专人专管专报送,落实信息工作责任,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保密关、舆情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市民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的主动性和规范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策解读与互动交流需要更加及时、到位、更“接地气”。
(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将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全面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断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考核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汕头市民政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