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汕头市民政系统开展“爱民为民树
新风,勤廉高效创佳绩”主题实践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汕头市民政系统开展“爱民为民树新风,勤廉高效创佳绩”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民政局
2017年4月7日
汕头市民政系统开展“爱民为民树新风,勤廉高效创佳绩”
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民政系统作风建设,根据《中共汕头市委 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崇德尚法、为民担当、创新实干”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爱民为民树新风,勤廉高效创佳绩”主题实践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系列新要求,立足民政实际,聚焦民生保障,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强化为民责任,提升服务水平,培育民政行业新风,深入查找和着力解决民政系统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民政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民政爱民、民政为民”新风气,为民政事业创新发展和实现汕头全面振兴作贡献。
二、目标任务
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核心,制度建设是关键,八项规定是范本,领导班子是重点。通过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增强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强化为民意识、担当意识、实干意识、法纪意识、廉政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崇德尚法、担当为民、创新实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弘扬新风正气,着力解决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为官不为,不敢担当,能力不足,办事拖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影响和制约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教育学习、培养锻炼、考核评价、行为约束、监督检查等制度机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优化服务发展环境,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发挥领导示范表率作用,全面加强民政系统思想、组织、作风和能力建设,并将作风建设成果转化为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动力,进一步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紧紧围绕“三有一无”(难点有突破,线条有亮点,区县有典型,平安无事故)工作目标,坚持抓重点、育亮点、补短板、促发展,努力做到“六新”:即崇德尚法有新气象,民生保障有新举措,事业发展有新成效,履职能力有新提升,服务环境有新改善,群众评价有新口碑。
三、活动内容及主要措施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民政作风建设,推进民政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扎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和专题讨论活动,提升思想素质。建立健全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支部理论学习制度,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通过开展专题学习、专题辅导、观看电教片、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规矩意识,夯实为民基础,筑牢思想防线,引导党员干部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结合学习宣传徐帅等人先进事迹,组织开展“爱民为民,担当奉献,从我做起”专题学习讨论,引导干部职工学习先进、查找差距,进一步提升思想素养和道德修养。
(二)开展“走基层送温馨”活动,密切群众关系。重点开展“四个一”活动。一是开展一次社区探访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社区走访调查,了解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五保对象、高龄老人、孤儿等民政对象的生活状况,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二是召开一次民情座谈会。与服务对象、基层干部进行座谈,收集村(社区)、基层民政部门、社会组织、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了解群众需求,倾听群众呼声,探讨创新民政工作发展的思路与方法。三是组织一次服务体验活动。结合民政业务工作,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进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军休所等民政机构进行服务体验,为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料服务或情感陪护服务,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建章立制,切实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四是参与一次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创文强管、精准扶贫等工作,组织机关党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提升民政形象。
(三)开展“落实惠民政策,办好民生实事”活动,排民忧解民困。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做好提标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落实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标准,竭诚为困难群体服务。二是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开展社会救助对象主动发现、精准救助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准确率。加强救助管理工作,深入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试点工作。研究探索城市贫困人员帮扶方案,积极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建立困难群体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继续开展大爱救心行动,帮助心脏病患者提供手术治疗。三是有力有效开展减灾救灾。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和灾情统计发布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仓库筹建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应急救灾综合救援平台的作用,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受灾群众救助安置、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等减灾救灾工作。四是加快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继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出台实施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加快养老床位建设,采用PPP项目运作方式,推进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深入开展农村邻里互助养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深入贯彻实施《慈善法》,扎实推进慈善超市建设。继续做好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五是推进儿童福利保障工作。落实市政府《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体系。加快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实施市政府《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和入户关爱服务“雨露计划”,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动态抽样、信息实时更新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四)开展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树文明新风。以优良作风开展“民政创文为民众 保障民生促和谐”创文实践活动,实施创文“四大行动”,带动形成文明社风民风。一是抓好保障民生能力提升行动。要加强困难群体的扶贫帮困,落实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经常开展慈善捐赠和救助活动,切实保障好低保对象、残疾人员、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二是抓好基层治理创新提升行动。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社区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三社联动”的探索和实践力度,壮大社区社会工作者队伍力量,发挥基层社会组织联合会作用,团结和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扶贫济困、助教助学、环境保护、民俗文化等活动,发挥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矛盾、处理纠纷等方面的作用。三是抓好公共服务管理提升行动。发挥各社会组织密切联系企业、融入社区、贴近百姓的特点和优势,立足各自工作领域和业务范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文公益活动。加强社会救助,主动上路开展救助专项行动。全面检查城区道路、桥梁及其他公共设施地名标志,做好路牌更新管理和维护。强化殡仪服务整治,推广绿色、文明、生态葬法和文明祭祀活动,树立文明新风。注重抓好彩票投注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和美化环境。四是抓好双拥模范城创建巩固提升行动。加大双拥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双拥创建和军民共建活动,通过开展“八一”走访慰问、“双拥在基层”、“双百拥军行”等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关系。
(五)优化服务发展环境,强化为民担当意识。一是提升队伍文明素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公职人员公务行为规范,倡导文明举止、文明着装、文明上岗、文明办事、文明出行、文明交际,优化美化办公环境,积极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努力塑造民政部门为民、爱民良好形象。二是提升担当精神履职能力。着力解决民政干部队伍存在的担当精神不足、不想担当、不愿担当的突出问题,通过教育引导民政干部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强烈的责任意识、无私的奉献精神,直向矛盾和问题,主动接受挑战,大胆开拓创新,做到勇于担当,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切实肩负起民政人的使命责任。通过选学送学、集中培训、委托培训等方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干部担当履职能力。三是提升为民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流程,加强督查督办,努力纠正服务意识淡薄,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办事拖延,窗口单位业务不精等问题。四是提升创优争先干劲。按照市直机关“比学赶超”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推动汕头振兴发展”大讨论、政风党风民主评议活动和共产党员先锋岗评比等活动,增强创优争先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五是提升监督自律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民政系统党内监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对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发现的上班迟到早退、上网聊天、玩游戏及其他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并进行问责。组织开展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对救灾资金、低保资金、优抚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完善监管制度,确保阳光运行。六是提升规范管理水平。建立完善办文、管理服务、消防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制度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不断促进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强化质量意识,大力推进市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市殡仪馆等机构,以及为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社工服务等领域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民政服务管理水平。
四、方法步骤
(一)思想发动、提高认识(4月-5月)
召开党组会和干部大会对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部署动员,层层进行思想发动,动员和引导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来,大力营造活动氛围。成立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直属单位要根据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各具特色的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实践活动,努力使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作风建设带来的深刻变化。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集中学习,组织开展专题讨论,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引导干部职工认清作风建设的重要性,激发干部职工参与活动、接受教育、提升能力的自觉性。
(二)查摆问题、落实整改(2017年4月至12月)
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找局机关、直属各单位和个人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作出整改承诺,扎实开展整改。
1、深入实际听取意见。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蹲点调研、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局机关、各直属单位及个人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找准根源剖析原因。根据本单位的具体特点、工作职能和个人的岗位职责,找差距,查不足,立查立改,立说立行,加强治庸、治懒、治浮、治软力度,务求靶向精准,抓出实效。做到“八查八看”:查思想观念,看是否存在因循守旧、惯性思维问题;查精神状态,看是否存在混混沌沌、得过且过问题;查责任意识,看是否存在争功诿过、敷衍塞责问题;查气魄胆识,看是否存在畏首畏尾、固步自封问题;查进取情神,看是否存在拈轻怕重、知难而退问题;查工作效率,看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消极等靠的问题;查能力素质,看是否存在“本领恐慌”、“能力危机”的问题;查用权自律,看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问题。
3、公开承诺立行立改。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确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一项一项梳理、一个一个攻坚、一件一件落实,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坚持开门整改,及时公开整改任务完成进度和落实情况,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最需要改正的地方抓起,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对短时间内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提出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对深层次的问题,要挖掘源头,上下联动,力求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三)巩固成果、建章立制(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
全面总结作风建设活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
1、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着力研究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长效机制,把成果巩固下来、坚持下去。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务实管用,防止华而不实、搞制度作秀。结合作风整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细化的细化,该制定的制定。
2、突出抓好制度落实。突出抓好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督查督办、纪律约束、绩效考核、联席会议、社会监督、党务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干部能上能下、直接联系群众、落实管党责任等制度的落实,该公开的制度要公开,该上墙的制度要上墙。
3、提升作风建设成效。及时认真总结作风建设成效,把作风建设的好做法、新经验,上升为简明易行、管用有效的制度规范,不断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的成果,促进作风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回潮。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局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领导,由党组书记、局长陈镇坤同志担任组长,党组成员许彦恭、袁树刚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许彦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科长谢章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综合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原监察室相关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机构,一把手负总责,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提供保障,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加强统筹,抓好结合。要妥善处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做好当前工作的关系,把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创新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年度工作结合起来,与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与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创文强管、精准扶贫、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市直机关“比学赶超”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科学安排、周密组织,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加强督查,分类指导。局机关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督促检查,进行不定时检查与督导,全程监督各单位作风建设年活动。对不同单位加强分类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做法与先进经验;对被动应付、走过场、无实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确保作风建设活动达到预期目标。
(四)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在民政网站开辟作风建设专栏,推出有深度、有分量的专题报道、系列报道,大力宣传作风建设的经验做法、明显成效和先进典型,通过多维度、多形式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驰而不息、持之以恒改进作风的浓厚氛围,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作风建设带来的变化。
各地各单位的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以及联络员名单,于4月15日前报市民政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市作风建设办公室,市纪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市直工委。
汕头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