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政局、南澳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区(县)民宗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分局、残联,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延长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粤民规字〔2026〕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汕头市民政局 汕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汕头市教育局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7月9日
附件:广东省民政厅等6部门关于延长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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