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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2025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 2026-06-22 11:42
  • 来源:汕头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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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粤财综〔2012〕5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汕头市2025年度中央、省、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5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市共480.68万元,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42.68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民政部门殡葬及养老服务)资金350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8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

      1.总体情况

      2025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安排我市42.68万元,全部用于儿童福利类-“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

      2.支出内容

      主要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助符合条件的孤儿完成学业。

      3.执行情况

      截至2025年末,分配区县部分40.68万元已全部完成分配下达。

      4.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支出绩效目标为资助符合条件的孤儿完成学业,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截至2025年末,支出绩效目标已完成。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民政部门殡葬及养老服务)资金

      1.总体情况

      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民政部门殡葬及养老服务)资金安排我市350万元(分两批下达,第一批245万元,第二批105万元),全部下达至澄海区。

      2.支出内容

      主要用于资助澄海区殡仪馆骨灰楼建设,推进设施设备陈旧的殡仪馆改扩建和更新改造。

      3.执行情况

      截至2025年末,我市已全部完成分配下达。

      4.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支出绩效目标为资助澄海区殡仪馆骨灰楼建设,提高殡仪服务保障能力,强化殡仪馆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截至2025年末,支出绩效目标已完成。

      (三)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

      1.总体情况

      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安排我市88万元,全部下达至区县。

      2.支出内容

      主要用于支持各区县发展养老助餐服务,具体用于支持各区(镇)或村(社区)层面具有一定服务规模,运营相对稳定成熟的老年助餐点根据需要购置或更新助餐设施设备,并适当向农村地区倾斜。

      3.执行情况

      截至2025年末,我市已全部完成分配下达。

      4.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支出绩效目标为支持各区县发展养老助餐服务,引导建立可持续、可推广复制的运营机制与模式,提升助餐服务覆盖面和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截至2025年末,支出绩效目标已完成。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5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我市共70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总体情况

      2025年省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安排我市709万元,主要用于“乡村著名行动”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与综合救助服务平台试点建设项目、“和谐婚姻”建设计划项目、“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其中市本级留存194万元(市民政局174万元、市救助站20万元),下达区县515万元。

      2.支出内容

      (1)“乡村著名行动”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澄海区开展乡村地名文化宣传,地名方案、地图、地名保护名录制作。

      (2)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与综合救助服务平台试点建设项目340万元,用于开展我市综合救助服务平台试点工作。其中市救助站20万元,龙湖区320万元。

      (3)“和谐婚姻”建设计划项目75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其中金平区10万元,龙湖区65万元。

      (4)“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1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市“双百工程”督导办公室人员工资、日常管理费用及全市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社工开展年度培训等工作。其中市民政局174万元,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各3万元,南澳县2万元。

      3.执行情况

      截至2025年末,我市已全部完成分配下达,市本级留存资金194万元共支出109.92万元,支出进度56.66%,剩余资金结转至2026年继续使用。

      4.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乡村著名行动”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

      支出绩效目标为通过省级补助支持和地方配套资金,推动落实“乡村著名行动”工作任务,进一步织密乡村地名网,完成县级地名方案编制和地名保护名录评审认定,广泛提升地名文化保护宣传力度和地名文化影响度,助力“百千万工程”。截至2025年末,支出绩效目标已完成。

      (2)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与综合救助服务平台试点建设项目

      支出绩效目标为通过建设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与综合救助服务平台试点,有效统筹部门救助合力,加强慈善救助衔接,增强救助互动体验,培育社会参与力量,展示救助功能成果等。截至2025年末,正逐步有序推进各项支出绩效目标完成。

      (3)“和谐婚姻”建设计划项目

      支出绩效目标为加快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机关公共服务能力,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截至2025年末,支出绩效目标已完成。

      (4)“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支出绩效目标为组建服务网络,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和社工持续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实地督导工作,为社工提供实务指导、能力提升、政策解读等服务;各地组织督导人员及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社工开展年度培训等工作,社工专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形成专业的、本土的社会工作服务及发展模式。截至2025年末,支出绩效目标已完成。

      三、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5年汕头市本级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共计3150.62万元,其中:市财政局预算安排项目2490.62万元,市民政局分配项目66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市财政局预算安排项目2490.62万元

      1.安排资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78.34万元。用于发放中心城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切实保障困难残疾人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残疾人群体的生活水平。

      2.安排资助高龄津贴中心城区市级补助资金843.52万元。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民政局 汕头市财政局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汕民通〔2021〕138号),用于发放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政府津贴标准。其中:金平区478.29万元,龙湖区233.52万元,濠江区131.71万元。

      3.安排资助福利院医养结合养老服务资金94万元。用于市福利院购置、升级医院设施设备、信息化硬软件系统及设施设备、其他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硬软件建设配套。

      4.安排资助银龄安康行动经费846.04万元。用于为全市60周岁以上(含)户籍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其中:金平区152.22万元,龙湖区80.3万元,濠江区43.03万元,澄海区145.2万元,潮阳区234.12万元,潮南区175.59万元,南澳县15.58万元。

      5.安排迎春敬老慰问经费5.4万元。用于组织开展老年人春节慰问活动。其中:市民政局0.8万元,金平区3万元,龙湖区0.8万元,濠江区0.8万元。

      6.安排资助“老年节”活动经费9.32万元。用于在农历九月初九全国“老年节”对当地老人进行慰问。其中:市民政局0.2万元,金平区5.14万元,龙湖区2.26万元,濠江区1.72万元。

      7.安排资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及管理经费12万元。用于市救助站在中心城区开展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包括个案关爱、部门会商、帮扶救助、应急援助;协助市民政局推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以及政策宣传、专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工作。

      8.安排资助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收回重安排)2万元。该笔资金系2022年下达资金结转两年收回后重新安排,用于资助市福利院为0-18周岁孤儿和年满18周岁以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提供手术和住院治疗、购买特殊药品、进行体检、实施矫形康复和综合康复等。

      (二)市民政局分配项目660万元

      1养老服务项目287万元

      1.安排资助全市开展养老服务学习、培训督导、宣传服务等项目217万元。其中:用于开展养老服务业务培训55万元;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项目46万元(计划培训1000人次),组织开展“养老管家”培训项目50万元(新增计划,面对镇街、村居共1200名社会或村居干部开展养老服务业务培训,培育基层养老服务人才,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政策、服务等方面咨询)加强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照护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实施养老机构综合评估与督导项目60万元,提升公办机构服务质量和运营管理能力;住宅小区配套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咨询督导项目6万元,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

      2.安排资助市福利院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及分院区首期修缮项目65万元。用于养老区域安全、老化破损等设施设备更新维护配套,以及分院区日常事务和首期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概算编制、设计等前期工作。

      3.安排资助市福利院集中供养服务对象医疗救治补充费用5万元。用于市福利院集中供养服务对象的日常医疗、健康体检就诊及重、特大疾病等医疗救治。

      2)社会救助项目90万元

      1.安排资助社会救助核查核对项目60万元。用于完成入户核查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入户核查特困供养对象家庭经济、自理能力评估和经费发放情况;维护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平台;完成年度社会救助数据统计和档案整理;开展社会救助法规政策宣传、咨询等,提升低保、特困对象认定的精确度、准确度,有效促进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推广、规范实施、精准施保。

      2.安排资助综合救助改革试点项目30万元。用于在市救助站探索建设市级综合救助服务中心,依托市救助站现有阵地进行升级改造和配套建设,设置综合窗口及“粤众扶”平台展示区、培训议事区、常态化办公区等“1窗口+X功能区”,打造集救助政策宣传展示地、救助资源汇聚地、社会组织孵化地、慈善信息聚集地、志愿服务集散地等功能于一体的救助服务实体阵地,为推动全市综合救助服务规范化建设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3)社会事务项目60万元

      1、安排资助移风易俗宣传项目10万元。用于市民政局开展殡葬、婚姻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委托第三方制作“植绿缅怀 基业长青”、“厚养薄葬”等宣传视频短片、音频,并在主流媒体播放,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助力绿美汕头生态建设。

      2、安排资助婚姻登记提质增效项目10万元。用于市民政局举办集体婚礼(含相亲交友等)、开展婚姻方面培训宣传等方面。

      3、安排市殡仪馆档案室升级改造项目40万元。用于市殡仪馆档案室升级、修缮改造,采购密集柜用于档案人工整理及电脑软件配备,完善档案室管理。

      4基层治理项目127万元

      1、安排资助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审计评估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实施开展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及审计服务。

      2、安排资助地名图录典志编纂经费32万元。用于开展市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以及标准地名图录典志词目和释文收集、录入、校对、整理、分类归档等编纂辅助性工作。

      3、安排资助汕头市地名标准化经费50万元。其中:资助配套建立汕头市地名数据库、提供数据更新、服务器资源服务及地名管理系统培训服务,助力“乡村著名行动”;资助濠江区约3000条“有地无名”“一地多名”“有名未批”道路进行标准化处理、采集上图及制作达濠街道及辖内10个社区的“一镇一图”“一村一图”,助力“百千万工程”典型区——濠江区地名管理的示范创建工作;资助编纂百度百科词条,用于挑选一批具有特色、文化底蕴深、有官方资料或者书籍作支撑的相关的地名,编纂百度百科词条,地名文化传承保护工作,助力“百千万工程”。

      4、安排资助《汕头市地名辞典》印制经费35万元。用于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项目——《汕头市地名辞典》的印刷出版工作,印制2000套(上下2册/套)《汕头市地名辞典》,完成该书的编纂出版工作。

      5儿童福利项目96万元

      1、安排资助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微心愿”送温暖活动30万元。对全市范围内的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关爱慰问、社工服务、政策宣传、知识普及等活动,向每名儿童赠送“微心愿”一份,“微心愿”根据个人需要制定,包括意外保险及学习、文体、生活方面儿童需要的物资和服务,进一步改善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水平,提高我市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水平、风险防护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2、安排资助汕头市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62万元。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三年行动中精神素养提升行动、监护提质行动、精准帮扶行动、安全防护行动等任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鉴于2018年以来实施的“春天雨露计划”已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并被汕头市文明办评选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特色品牌项目,拟结合三年行动继续实施“春天雨露计划”,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强化监护职责落实、摸底走访行动、精准帮扶、安全教育引导等服务。

      3、安排资助儿童服务活动经费4万元。用于开展儿童业务培训与学习交流,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关爱、救助、帮扶、应急援助、宣传等活动,提高全市儿童工作队伍的专业素养,进一步关心关爱特殊困境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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