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社会组织:
金秋送爽,丹桂飘香,10月份即将迎来全国“敬老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弘扬孝亲敬老中华优良传统文化,推动汕头“潮聚向善”文化再上新台阶,持续增强老年人幸福感、满足感。在此,汕头市民政局向全市社会组织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投身“敬老月”活动
全市各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敬老月”活动、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意义,自觉将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融入组织文化和行动中。要结合自身章程、业务范围和资源优势,精心策划,广泛动员会员、志愿者等力量,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月”主题活动,以实际行动传递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温暖,展现社会组织的责任担当。
二、聚焦老年需求,扎实开展各类敬老服务
围绕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服务活动。
(一)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广泛开展多样化走访慰问活动,重点聚焦独居、失能、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精准对接需求,为其送温暖、解难事、办实事。
(二)开展健康养老服务。发挥医疗类、健康类社会组织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健康讲座、义诊咨询、康复指导、心理疏导等活动,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和生活质量。
(三)开展文化惠老活动。组织文艺演出、书画摄影展、兴趣培训班、观影观剧等文化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让他们老有所乐。
(四)开展权益保障服务。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防诈骗知识宣传等活动,提高老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五)开展“银龄行动”。打造特色示范性活动,引导更多健康老年人加入志愿服务队伍,让老年人在奉献中实现自我价值,丰富精神世界。
三、营造浓厚氛围,大力弘扬敬老文明风尚
各社会组织要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广泛宣传“敬老月”活动,宣传老年人对社会发展的贡献,宣传敬老爱老助老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引导全社会更加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共同营造代际和谐、老少共融的良好社会风尚。
涓滴成海,众木成林。希望全市各社会组织踊跃参与“敬老月”活动,用爱心传承美德,用真情服务社会,为我市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贡献社会组织的智慧和力量!
活动相关信息适时报送我局。
汕头市民政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