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民政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 2025-03-13 11:48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   本单位执法人员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不慎遗失,具体信息如下:

    姓名

    执法证号

    有效期

    胡进辉

    19040010008

    2024年11月30日

      根据有关规定,上述人员执法证件已作废,停止使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持作废证件进行执法活动的,本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