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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修订)
  • 2025-02-27 11:04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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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号

    事项名称

    抽查事项分类

    抽查内容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主体

    抽查方式

    抽查频次

    1

    非公募基金会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1.内部治理情况:内部法人治理结构,民主办会情况,重大事项及重大开支的决策情况,设立分支(代表)机构及其管理情况;

    2.规章制度情况:有无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财务管理、印章、证书文件、信息披露、人事、诚信和自律建设等规章制度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依章程开展活动情况: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是否存在规定期限内开展活动,是否按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是否开展了营利性的经营活动,重大及涉外活动有无报批报备;

    4.财务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接受和使用捐赠及资助情况,各项收费及经费使用情况;

    5.信息公开情况:是否按规定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信息公开事项是否完整,公开内容是否真实;

    6.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1.《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400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2.《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民政部令第31号)第十四条第一款

    3.《社会组织名称管理版本》(民政部令69号)第三条、第五条

    非公募基金会

    社会组织管理科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每年1次

    2

    市级社会团体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1.内部治理情况:内部法人治理结构,民主办会情况,重大事项及重大开支的决策情况,设立分支(代表)机构及其管理情况;

    2.规章制度情况:有无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财务管理、印章、证书文件、信息披露、人事、诚信和自律建设等规章制度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依章程开展活动情况: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是否存在规定期限内开展活动,是否按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是否开展了营利性的经营活动,重大及涉外活动有无报批报备;

    4.财务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接受和使用捐赠及资助情况,各项收费及经费使用情况;

    5.信息公开情况:是否按规定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信息公开事项是否完整,公开内容是否真实;

    6.会员管理情况:是否存在强制入会或者在会员之间实施歧视性待遇,限制会员加入其他行业协会的情况,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向会员收费或者摊派的情况,是否存在通过评比、表彰活动向会员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取费用的情况;

    7.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修订)第六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一)、(三)项、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2.《社会组织名称管理版本》(民政部令69号)第三条、第五条

    市级社会团体

    社会组织管理科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每年按计划开展

    3

    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1.内部治理情况:内部法人治理结构,重大事项及重大开支的决策情况;

    2.规章制度情况:有无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财务管理、印章、证书文件、信息披露、人事、诚信和自律建设等规章制度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依章程开展活动情况: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是否存在规定期限内开展活动,是否按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是否开展了营利性的经营活动,重大及涉外活动有无报批报备;

    4.财务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接受和使用捐赠及资助情况,各项收费及经费使用情况;

    5.信息公开情况:是否按规定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信息公开事项是否完整,公开内容是否真实;

    6.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五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三)项、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2.《社会组织名称管理版本》(民政部令69号)第三条、第五条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第四点“扎实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第三项 “严格监督管理”

    4.《民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1999〕65号 1999年10月9日)第六条

    5.《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第十条

    6.《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民发〔201257号)第十二条

    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组织管理科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每年1次

    4

    市级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对市级慈善组织的管理、慈善财产、信息公开、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主席令第43号)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

    2.《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9号)第四条

    3.《民政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慈善信托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三款

    4.《广东省民政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慈善信托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第六条

    市级慈善组织

    慈善事业促进科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每年1次

    5

    经营性公墓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一)落实建设验收、配套与提供服务的基本情况;(二)公墓建设中节地生态比例执行情况、墓区环境与配套设施;(三)内部管理与队伍建设情况;(四)服务范围与服务价格以及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五)落实行政机关有关殡葬管理的情况;(六)护墓资金提取情况;(七)墓区视频监控系统与消防设施情况;(八)安全管理和生产情况。

    1.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三条

    2.《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第四条

    3.广东省政府《关于强化全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意见》(粤府〔2011〕67号)

    4.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民发〔2008〕203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

    5.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经营性公墓监督管理机制的通知》(粤民规字〔2018〕6号)

    本市经营性公墓

    社会事务科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每年1次

    6

    市级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抽查督查

    一般检查事项

    1.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服务范围等设立许可证载明事项变化情况;

    2.经营生产产品及制作室、功能室、设施设备等配备情况;

    3.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1、《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2、《民政部关于加强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民发〔2019〕93号)

    市级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

    社会事务科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每年1次

    7

    市级养老机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1.养老机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服务范围等事项变化情况;

    2.为收住老年人提供相关服务情况及住房、设施设备等配备情况;

    3.安全、消防、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4.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配备情况。

    1.《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

    2.《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民发〔2022〕86号)

    3.《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

    市级养老机构

    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每年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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