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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共性问题提醒函
  • 2024-12-11 22:50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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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级各社会组织:

      根据《汕头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汕民通〔2024〕  号68号),10至11月份,市民政局联合社会组织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在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配合下,对抽查到的23家社会组织,结合社会组织2023年度工作报告、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业务非营利开展情况排查、社会组织助力“百千万工程”等重点工作,通过看现场、听汇报、查资料、问情况、作点评等方法,深入细致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抽查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梳理如下,请各社会组织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做好自身整改提升。

      1、社会组织住所发生变化后,没有及时办理变更,致使实际地址和法人登记证书不一致。

      2、根据《汕头市民政局关于实行社会组织举办“讲座、论坛、讲坛、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重大活动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汕民社管通〔2022〕33号)通知要求,社会组织开展重大活动要事先报告备案,未按照要求报送的社会组织,市民政局将进行通报、并视情约谈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按照社会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予以处理。该项工作落实存在偏差。

      3、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差距较大,具体体现在,账目设置不规范、审批审核没签批、个别票据有使用白条、重大开支需会议研究决策等落实不好。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社会服务机构作为非营利法人中的捐助法人,所有业务活动和财务支出应当以实现公益目的进行,不得向出资人、举办者、捐赠人、理事、监事等分配或者变相分配组织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社会服务机构财产。该项政策规定宣传普及有待加强。

      5、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报送不及时,存在卡点报送情况,容易错过报送时间,今年我局就对1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报告的73家社会组织发出《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事先告知书》,并按规定启动处理程序,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立案处罚。对26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处罚决定。

      6、社会组织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是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重要体现,更是社会组织实干成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广阔舞台。当前,社会组织的参与度和主动性有待于进一步提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积极作为、创新作为,为加力提速推进“百千万工程”贡献社会组织力量。

      

    汕头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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