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国家市场监管局等16单位《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的通知》以及《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广东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部署,促进构建我市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标准体系,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治理和运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贯工作。要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指南》和《社会组织管理人才培养指南》两项标准的学习宣传,按照两项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组织力。
二、完善配套措施。要将标准化工作作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提升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内部治理规范化水平,积极推动将标准化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推进。
三、做好经验总结。要总结提炼标准实施的经验做法,加强标准化工作典型案例和成果的收集,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我局推介报送。
汕头市民政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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