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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召开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座谈会
  • 2026-03-05 18:11
  • 来源:汕头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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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市民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晰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管理职责、规范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推动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3月5日,市民政局召开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座谈会。市民政局副局长郑泳麒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各区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围绕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作汇报交流,市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各区县业务股室负责同志参会并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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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组织法定登记管理机关,其核心是登记管理,一要锚定“十五五”发展目标,明晰法定职责,准确把握民政部门“管什么”;二要立足登记管理机关职能,切实履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责任,精准厘清民政部门“怎么管”;三要自上而下形成管理共识,牢固树立监管理念。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管理与服务并举,在严格管理中优化环境,在精准服务中提质增效,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强调,本次会议既是座谈交流,也是业务培训,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依法监管、精准监管、协同监管,着力构建全流程、闭环式管理机制。一是严把登记关口,从源头规范管理。严格执行社会组织登记政策标准,强化成立、变更、注销全流程审核,从源头优化社会组织结构,提升整体质量。二是强化日常监管,抓细过程管理。以年度检查、随机抽查为抓手,加强对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财务运行、活动开展的常态化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是推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精准效能。聚焦行业协会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益慈善组织等重点类型,围绕财务、收费、项目等关键环节,实行差异化、靶向化监管。探索推进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优化监管力量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能。四是深化协同监管,凝聚工作合力。加强与财政、税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检查、联合处置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五是严格执法监管,维护法治权威。坚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依法依规采取警告、责令改正、撤销登记等处罚措施,形成有效震慑。

      会议要求,要树立“管理+服务”的理念,不缺位、不越位,既要严格执法,也要热情服务,做到管理有力度、服务有温度。一是夯实规范基础,以规范促发展。指导社会组织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理事会决策机制,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运行,强化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二是优化服务保障,以服务优环境。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为社会组织减负松绑、排忧解难,搭建政社对接、资源整合平台,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服务。三是强化能力提升,以赋能强实力。加强民政系统社会组织管理干部业务培训,提升依法行政、监管服务、风险处置能力;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指导,推动依法依规履职。四是坚守安全底线,以稳定保发展。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规范社会组织运行秩序,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保障社会组织行稳致远。五是引导作用发挥,以作为显价值。引导社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公益慈善、养老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领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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