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凝聚全市社会组织监管工作共识,以严监管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护航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社会组织力量。9月18日,市民政局召开全市社会组织监管工作会议。市民政局副局长郑泳麒主持会议并就全市社会组织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各区县民政局对社会组织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市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各区县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系政府与群众的桥梁纽带,其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社会组织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一是从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把监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确保社会组织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切实成为党和政府的“好帮手”。二是从民生维度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关键举措,明确强化监管就是要守住民生底线,让社会组织真正服务群众、造福社会。三是从发展角度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通过严格监管剔除“害群之马”、规范行业秩序,才能为合规社会组织腾出发展空间,激发行业活力。
会议强调,要正视问题短板,清醒认识社会组织监管领域的风险隐患。一要严审登记准入。避免合规性审查流于形式、“带病登记”、“一业多会”等问题。二要严管内部治理。规范社会组织理事会、监事(会)设置和作用发挥,规范财务管理。三要形成监管合力。厘清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畅通部门信息共享渠道,及时发现和处置社会组织异常活动问题,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提高警惕,规避风险。
会议要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一要持续聚焦成立登记、变更换届、年检年报、活动报备、行政执法、意识形态、投诉举报“七个”环节,强化日常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围绕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作用,以高质量监管服务发展大局。二要结合专项行动融合推进强化监管,要特别注重突出社会组织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三要通过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培训班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以规范化建设推动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汕头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社会组织力量。四要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进一步解决社会组织数量多、情况复杂、监管难度大等问题,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