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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034号提案的答复
  • 2021-07-30 10:08
  • 来源:汕头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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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工党汕头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发挥新乡贤在乡村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我市乡村治理体系的提案》(第2021034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的提案紧扣当前乡村振兴战略大局,意见具体、全面,对完善我市乡村治理体系具有借鉴参考意义。

      近年来,我市按照中央、省的部署,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重视发挥新乡贤在参与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一、形成了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主要政策。

      从中央到我市一级均重视引导乡贤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同年,我省部署“新乡贤”回归工程,推广“农民工匠”做法,吸引新乡贤返乡创业。2019年,省委在《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积极发掘新乡贤文化、民俗文化、法治文化、廉政文化、地名文化、诚信文化等乡土文化资源”。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也明确鼓励社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引导和支持各类人才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鼓励有条件的国家公职人员退休后返乡定居服务乡村。2020年,市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发掘新乡贤文化等乡土文化资源,广泛开展汕头新乡贤先进典型选树活动。

      二、建立起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多种渠道。

      近年来,我市不断积极扩宽新乡贤返乡参与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的渠道,充分发挥新乡贤的积极作用,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区治理格局。一是鼓励新乡贤返乡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在2021年我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扩大选人用人范围,鼓励优秀的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地致富能手、本地本土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等新乡贤积极参加选举,共有343名新乡贤当选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占全市村(居)民委员会主任31.6%。二是鼓励新乡贤参与村级议事协商。我市先后转发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非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参加社区“两委”选举试点的指导意见》和省级地方标准《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基层民主协商机制,将新乡贤等纳入村级议事协商主体范围。指导村“两委”在组织开展议事协商工作时,鼓励乡贤参与协商或提供专业意见,共同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实。三是鼓励乡贤基层社会组织发展。各地探索搭建乡贤理事会、乡贤调解工作室、乡贤智囊团、乡贤慈善基金会等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乡村建设平台。据不完全统计,我市有乡贤理事会11个、乡贤慈善基金会13个。四是强化党的领导。我市建立落实村(社区)基层组织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乡贤理事会必须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活动,接受镇(街道)党(工)委的监督管理,凡涉及本村(社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事项,乡贤理事会要向村(社区)党组织请示报告,实现惠民政策由党组织宣传,惠民服务由党组织推动,惠民举措由党组织落实,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发挥了新乡贤在乡村建设和治理中的作用。我市新乡贤在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通过乡贤理事会、乡贤慈善基金会等组织参与乡村建设,在乡村基础建设如道路、学校、文化设施等,公益事业如助学、慰老、扶贫济困等,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濠江区礐石街道珠浦社区乡贤黄振达,多年来持续通过乡贤理事会捐款用于家乡助学奖学、扶贫济困等慈善救助活动,累计超过4000万元。被授予“南粤新乡贤”和“汕头新乡贤”荣誉称号的乡贤陈振勇多年来致力于金平区乌桥岛和潮阳区西胪镇的助困助学等公益慈善事业,设立“育好人,扬新风”项目资助金,用于关爱先进模范、慰问特困群体、资助好人主题宣传活动等,投资建设了乌桥火车头社区、西胪镇陂头村等老年活动中心,捐款捐物超过1000万元。二是政府、新乡贤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良性循环互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格局。我市积极鼓励和引导新乡贤通过多种渠道参与乡村治理。如市人大代表、澄海区隆都镇后溪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金绍足,他原为后溪村金涛种养合作社负责人、农业带头人,今年1月通过换届选举成为后溪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上任后工作表现突出,通过乡贤协商议事平台,解决了后溪村雨亭前片高速30米范围内房屋腾退、农田分配等历史遗留问题,发动了外出乡贤积极捐资支持村内教育事业,充分体现在党的领导下村“两委”与乡贤之间充满活力的共建共治共享运行机制。

      四、推进新乡贤返乡创业就业的具体行动。

      我市积极鼓励外出人员返乡创业,扎根乡村。一是在实施“千百十乡村人才培育”工程方面,从2019年起集中培训1000名农业科技、生产、经营和农村医疗、文化、教育服务等领域乡土人才,着力培养100名左右农村生产经营服务能手。编写“十个系列乡土人才培训教材”,构建全市乡土人才常态化培训机制强化资金扶持,强化激励政策,着力推动人才“上山下乡”。累计设立4个省级粤菜师傅培训基地、10个粤菜师傅(潮菜)乡村实训基地、3个乡村技师工作站。2020年培训“粤菜师傅”971人次,培训“南粤家政”6341人次,培训农村电商7111人次。认定创业孵化基地52家、返乡创业孵化基地6家,促进创业2444人。二是实施农村电商“百园万站”行动,在区县和中心镇建设1个农村电商产业园,在全市建设60个农村电商示范站,集聚场地、资金、技术、平台、人才、服务等方面资源向农村电商倾斜,打通“人、品、网、店”全链条,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三是出台《汕头市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大力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经理人、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领办人、农业企业骨干等培训,积极宣传返乡下乡务农培训活动,引导青年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加入高素质农民队伍”。四是完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我市城乡社区实现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代办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为乡贤返乡工作生活提供便捷的服务环境。

      站在新起点上,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诚如委员们提出的问题,新乡贤参与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下一步,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部署要求,找准着力点、主攻方向,更加有力有效推动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一是深化平台建设,形成组织优势。持续鼓励引导新乡贤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直接参与乡村治理的领导和协调;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完善村民议事厅、乡贤理事会等议事平台建设,同步培育发展城乡基层社会组织,推动新乡贤参与和服务乡村公共事务决策;提高村(社区)“两委”干部威望和公信力,凝聚向心力。二是强化党组织领导,促进合力同向。全面落实包括村民理事会、乡贤理事会、乡贤慈善基金会等村(社区)基层组织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深化推进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全面加强党对村(社区)基层组织及乡贤等的领导,正确处理好乡贤理事会跟村(社区)“两委”的关系。三是打造乡贤品牌,形成示范效应。挖掘和弘扬乡贤文化,充分发挥乡贤文化独特的人文道德价值以及经济社会效益,使其成为倡导文明乡风的精神力量、传承地域文化的方向坐标;深入实施“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组织动员各类型企业乡贤结对帮扶村庄,帮扶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助力乡村振兴。四是加强宣传力度,讲好乡贤故事。做好宣传和经验总结,多形式表彰乡贤优秀事迹和突出成就,及时总结一批积极回乡参与乡村振兴的企业家乡贤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加强与汕头电视台等媒体合作,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讲好新乡贤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故事,传递正能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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