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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汕头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106号提案的答复
  • 2021-07-27 11:00
  • 来源:汕头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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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尊敬的李文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拓展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协调相关单位进行研究办理。经汇总有关单位办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建议办理工作,针对建议内容,结合我市养老服务实际情况,研究谋划拓展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针对委员建议,我市目前正在推进如下工作:

      一、推动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工作。为推进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我局领导多次带队走访协调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协调跨部门共同推动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4月20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汕头市推进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按照分步实施、科学布点原则,从2021年起用3年时间推进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配套建设老年人生活服务、康复保健、休闲娱乐、心理慰藉等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生活品质。近期,我市将下达省财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044万元,用于资助各区县开展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目前各区县正在逐步推进工作。该项工作将为提案提出的“物业+养老”提供良好的基础。市住建局将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对养老服务引入物业小区的有关工作给予配合支持,探索利用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硬件为平台,拓展开发个性化的养老服务。

      二、利用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目前,我市龙湖区和金平区建立了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规定服务范围内的老人提供紧急呼援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针对该项工作其它区县尚未覆盖的现状,我局利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重点提案《关于在我市开展“长者呼援服务”的提案》(2021110号)的办理契机,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工作建设。我局按照市政协要求,认真研究,多次开展实地调研和座谈会,制订了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我局将在龙湖区、金平区已建立长者呼援服务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扩面,在其它区县实现新的突破。近期,市级已下达省财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60万元,用于资助各区县开展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三、探索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创新。2019年以来,我市利用市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契机,推动龙湖区先行试点,在社区养老服务进行创新。龙湖区于2019年出台了《龙湖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每年投入1000万元对长者食堂、嵌入社区式养老机构、社区护理站、家庭养老床位护理、社区老年大学等给予增加补助、补贴和奖励,大力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社区养老设施建设,推动社区养老服务扩面提质。目前龙湖区已有4个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完成建设并运营,可享受该项资助。这些试点包括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长者饭堂等,分别提供老年人全托、日间照料、康复、护理、保健、娱乐、老年大学、就餐、送餐等服务。其中1个社区试点办理了养老机构备案。下来龙湖区还将有更多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建设运营。我市也积极推动各区县学习借鉴龙湖区的经验做法,争取逐步推广。

      四、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我市积极参与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及示范机构创建活动,2020年10月出台了《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等11部门关于汕头市深入开展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汕市卫〔2020〕140号),积极推进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以及社区老年医疗护理站建设,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立康复中心,针对高龄、重病、失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康复提供长期护理服务。针对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和生活方式变化,调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向为老年人服务转移,鼓励和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护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服务,推动全市医养结合工作发展。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起草的《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等7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日前已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将于近期印发。此方案重点从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六个方面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全面加快医养结合事业发展。下来,市卫健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养结合工作决策部署,大力发展社区康养服务,扎实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开展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创建活动,在全市建设一批医养结合示范机构,进一步完善我市老龄健康服务体系。在做好养老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组织全市医养结合机构开展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扎实开展服务质量专项督导。

      五、健全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一是积极实施国家基本公卫为老服务项目。全市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要求,针对老年群体落实65岁以上常住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让居家老年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医疗服务。自2016年起全市分类推进家庭医生式签约工作,优先与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等愿意接受家庭医生式服务的重点人群签订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把医疗卫生服务送上门。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划入基本公卫卫生服务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项目的通知》(粤卫办老龄函〔2021〕1号)工作要求,我市于近期建立全国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公共卫生机构的作用,录入、更新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信息,实现信息化管理,通过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评估、提供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切实为老年群众谋福利。二是编制专项发展规划。市卫健局正在编制的《区域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中期成果)》和“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对老年健康服务资源进行了初步规划:1.规划设立老年病专科医院。2.规划在金平区牛田洋片区、濠江区北山湾、澄海区莲花山、潮南区陇田镇田心湾、南澳县青澳湾等地建设医养结合、休闲疗养、养老护老项目。3.推动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整合、合作发展,促进“医康护养”相结合。4.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

      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才保障。一是夯实基础。市人社局开展调研制定操作性较强《汕头市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工作指引(试行)》,结合我市养老培训相关需求,将居家养老照护、老年患者护理等培训项目纳入汕头市第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课程和标准目录,并在全市开展汕头市第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备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夯实养老服务类培训基础工作。二是加强引导。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养老护理机构就业。加强和汕头大学医学院、汕头市卫生学校等本地院校的联系,深入学校开展专项招聘会,引导和鼓励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护理机构就业,充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加强资金投入。争取财政支持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对到养老护理服务机构就业的毕业生分类给予就业补贴,改善养老护理机构从业人员工资福利水平。加强培训。市人社局开展调研制定操作性较强《汕头市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工作指引(试行)》,结合我市养老培训相关需求,将居家养老照护、老年患者护理等培训项目纳入汕头市第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课程和标准目录,并在全市开展汕头市第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备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夯实养老服务类培训基础工作。市卫健局依托有培训能力的机构组织开展医养服务人员培训,特别是专业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组织现有专业人员外出学习、培训。支持和鼓励相关机构开展养老护理、老年医学、康复、营养等相关专业和技能培训。打造机构。市民政局联合市人社局,在全市组织推荐一批广东省“南粤家政”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前已有市技师学院、汕头中医药技工学校等一批机构提交材料。这批机构经我市推荐后,如通过省复审,将被授予广东省“南粤家政”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资质,由各地人社部门优先纳入培训机构备案范围,支持开展养老护理服务相关课程的培训。五是重视培养。市人社局积极鼓励医养人才职称晋升,在职称评定方面按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符合报考条件的鼓励其积极参加全国统一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或者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考试,获取初、中级职称,符合评审条件的及时予以推荐参加副高、正高级职称评审。推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政策倾斜,结合我市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重点考核医疗基层服务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论文、科研课题不作硬性规定,支持长期在艰苦边缘地区和乡村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基层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重视选拔。市人社局联合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局举办南粤家政职业技能竞赛,设置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等家政服务相关项目,进一步扩大“南粤家政”的影响力、引领力和知晓度,充分发挥竞赛在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推动职业培训和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作用,推动以赛促培、以赛促训、以赛促建,营造全社会尊重技能人才、重视技能人才工作的良好环境,激励家政服务相关陪护从业人员提升职业技能。

      虽然我市在养老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对照提案建议以及未来我市养老需求,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下来,我局还将根据提案的意见建议,结合我市养老事业发展需求,克服困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探索提案提出的有关工作,进一步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政协委员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也恳请政协委员对汕头养老事业的发展继续给予关心、理解和支持。

      


    汕头市民政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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