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粤财综〔2012〕5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汕头市2022年度中央、省、市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2〕162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1〕308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2〕88号)精神,2022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市共80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
1.资金规模:2022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共安排我市老年人福利类项目339万元。
2.支出内容:一是支持金平区福利院提升安全管理,配套厨房、电梯、消防系统等应急备用电源及机房消声系统35万元。二是支持金平区东方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购买为老服务项目20万元;三是支持“汕头呼援通”居家养老紧急援助服务项目等284万元,其中:金平区44万元、澄海区50万元、潮阳区90万元、潮南区80万元、龙湖区20万元。
3.执行情况:截至2022年末,我市已全部完成分配下达。
4.实际效果:以支持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乡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防疫物资及消防设施器材等设施设备配置,提升养老服务设施服务能力;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生活便利性和安全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发展,提高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为支出绩效目标,截至2022年末,正逐步有序推进各项支出绩效目标完成。
(二)养老服务项目
1.资金规模:2022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共安排我市养老服务项目211万元。
2.支出内容:用于支持澄海区福利院进行室内改造工程项目。
3.执行情况:截至2022年末,我市已全部完成分配下达。
4.实际效果:以优化提升办公养老机构照护服务能力,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至2022年末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40%)为支出绩效目标,截至2022年末,支出绩效目标已基本完成。
(三)孤儿助学项目
1.资金规模:2022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共安排我市孤儿助学项目43万元。
2.支出内容:用于补助我市2022年度和2023年度上半年的孤儿助学圆梦工程,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民办函〔2019〕225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要求的孤儿予以1万元/人/学年的标准发放助学金,其中:金平区12万元,龙湖区2万元,濠江区2万元,澄海区7万元,潮阳区16万元,潮南区2万元,南澳县2万元,合计共43万元。
3.执行情况:截至2022年末,我市已全部完成分配下达。
4.实际效果:以为已被认定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发放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为支出绩效目标,截至2022年末,正逐步有序推进支出绩效目标完成。
(四)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
1.资金规模:2022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共安排我市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4万元。
2.支出内容:市“明天计划”办公室设立于市福利院,且该机构的孤残儿童较多,用于支持市福利院孤儿康复“明天计划”项目4万元。
3.执行情况:截至2022年末,我市已全部完成分配下达。
4.实际效果:以通过为0-18周岁孤儿和年满18周岁以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提供手术和住院治疗、购买特殊药品、进行体检、实施矫形康复和综合康复,提高残疾孤儿生活自理能力,促进孤儿回归家庭、融入社会为支出绩效目标,截至2022年末,正逐步有序推进支出绩效目标完成。
(五)残疾人福利类项目
1.资金规模:2022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共安排我市残疾人福利类项目205万元。
2.支出内容:一是用于康园中心规范化建设以及设备配置,其中:金平区10万元,龙湖区10万元,濠江区10万元,澄海区10万元,潮阳区20万元,潮南区10万元,合计共70万元。二是资助市民政局76万元,用于继续委托第三方医疗机构在金平区组织开展残疾人介入关爱专项行动试点工作项目,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该项目。三是市民政局结合开展一户多残困难残疾人专项摸排救助工作,安排59万元进行残疾人专项关爱帮扶救助服务外包试点工作。
3.执行情况:截至2022年末,我市已全部完成分配下达。
4.实际效果:以建设社区康园,提升精神障碍社区服务水平,提高残疾人关爱介入专项行动服务质量,促进残疾人福利服务发展为支出绩效目标,截至2022年末,正逐步有序推进各项支出绩效目标完成。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1〕318号)精神, 2022年,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共计59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大儿童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1.资金规模:2022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共安排我市“大儿童保障”体系建设工程30万元。
2.支出内容:用于支持市福利院30万元用于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工作,进行地市级儿童福利原档案室建设。
3.执行情况:截至2022年末,我市已全部完成分配下达。
4.实际效果:以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档案整治问题整改,信息化试点取得成效为支出绩效目标,截至2022年末,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二)“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1.资金规模:2022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共安排我市“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174万元。
2.支出内容:一是支持市民政局市社工督导办公室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136.7万元,用于市社工督导办公室聘请督导人员9名和行政辅助人员1名人员经费(包含“五险一金”、差旅、办公等)补助。二是分配全市“双百工程”社工开展年度岗前、专业、政策等培训工作37.3万元,其中:金平区6.2万元,龙湖区4.6万元,濠江区2.4万元,澄海区6.6万元,潮阳区9.5万元,潮南区8万元。
3.执行情况:截至2022年末,我市已全部完成分配下达。
4.实际效果:以聘请督导人员,建立督导团队,组建服务网络,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和社工持续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实地督导工作,为社工提供实务指导、能力提升、政策解读等服务;各地组织督导人员及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社工开展年度岗前、专业、政策等培训工作,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社工专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形成专业的、本土的社会工作服务及发展模式为支出绩效目标,截至2022年末,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三)“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
1.资金规模:2022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共安排我市“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9万元。
2.支出内容:支持市福利院3万元、金平区1万元、潮南区5万元,合计共9万元,用于加大孤残儿童关怀。
3.执行情况:截至2022年末,我市已全部完成分配下达。
4.实际效果:以0-18周岁孤儿和年满18周岁以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提供手术和住院治疗、购买特殊药品、体检、实施矫形康复和综合康复为支出绩效目标,截至2022年末,正逐步有序推进各项支出绩效目标完成。
(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工程
1.资金规模:2022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共安排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工程380万元。
2.支出内容:支持南澳县进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建设。
3.执行情况:截至2022年末,我市已全部完成分配下达。
4.实际效果:以推动救助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救助管理机构环境;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综合服务水平为支出绩效目标,截至2022年末,正逐步有序推进各项支出绩效目标完成。
三、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汕头市财政局相关文件,2022年汕头市本级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共计115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养老服务项目
1.资金规模:2022年,市级福彩公益金共安排我市养老服务项目636万元。
2.支出内容:一是支持“汕头呼援通”项目资金300万元。用于各区县开展“汕头呼援通”居家养老紧急援助服务。其中,金平区50万元、濠江区50万元、澄海区50万元、潮阳区50万元、潮南区50万元、南澳县50万元。二是支持市福利院建设配套项目资金221万元。其中,用于配套老人康复保健和评估、生活居室家具、生活护理、适老化、无障碍等设施设备的建设配套及食材储存仓修缮95万元;用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建设项目76万;资助市福利院医疗救助资金35万元,主要用于在院兜底服务对象的医疗救助;资助购买养老护理服务设备,提升服务质量费用15万元。三是支持存心养老院运营补助资金31万元。其中,用于养老院的设施设备改造、更新和员工岗位技能培训、改善服务对象生活质量及疫情防控有关费用等26万元;资助购买养老护理服务设备,提升服务质量费用5万元。四是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项目资金54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全市15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所,确保其正常运转、提供日常服务,每个小区资助运营经费3.6万元。其中,金平区21.6万元、龙湖区14.4万元、澄海区7.2万元、潮阳区3.6万元、潮南区3.6万元、南澳县3.6万元。五是支持开展全市养老服务业务学习、培训、宣传及督导服务等有关费用2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民政部门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养老护理员等业务技能学习培训,养老服务宣传及各类养老服务工作督导等。六十支持南澳县云澳镇中柱村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配套资金10万元。用于中柱村居家养老服务站配套设置休息室、文化娱乐室、医疗室建设,改善老年人活动场地。
3.执行情况:截至2022年末,我市已全部完成分配下达。
4.实际效果:以用于区(县)开展“汕头呼援通”居家养老紧急援助服务;为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照护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资助市福利院、市存心养老院等机构建设配套和设施设备更新;用于资助市福利院在院兜底服务对象的医疗救助;资助全市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建设运营,确保正常运转和提供日常服务;开展民政部门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养老护理员等业务技能学习培训、宣传及工作督导等为支出绩效目标,截至2022年末,正逐步有序推进各项支出绩效目标完成。
(二)社会救助项目
1.资金规模:2022年,市级福彩公益金共安排我市社会救助项目311万元。
2.支出内容:一是支持全市临时救助资金145万元。用于对各区县临时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其中:金平区18万元,龙湖区12.6万元,濠江区7.7万元,澄海区19.9万元,潮阳区47.1万元,潮南区37.8万元,南澳县1.9万元。二是支持购买社会救助工作服务项目资金21万元。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入户核查低保对象家庭经济情况、特困供养对象家庭经济、自理能力评估和护理经费发放情况、集中供养情况、临时救助家庭情况等。
三是支持南澳县新建救助站项目建设145万元。该项目总投资约600万元,目前已完成规划选址、设计、预算编制等工作。为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安排资助145万元。
3.执行情况:截至2022年末,我市已全部完成分配下达。
4.实际效果:以用于全市临时救助,补助各区县临时救助基金,以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服务,以资助区(县)新建救助站项目建设为支出绩效目标,截至2022年末,正逐步有序推进各项支出绩效目标完成。
(三)殡葬改革项目
1.资金规模:2022年,市级福彩公益金共安排我市殡葬改革项目45万元。
2.支出内容:一是支持殡葬改革项目33万元。用于资助市民政局开展殡葬业务宣传、白事通运作、开展全市殡葬管理政策培训共6.2万元;资助市殡仪馆申报省一级馆4.8万元;资助金平区湖头社区民俗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集中办丧场所)10万元、资助潮阳区金灶镇乡村民俗服务中心(集中办丧场所)12万元。二是支持婚姻登记项目12万元。用于支持金平区、潮阳区和市民政局开展婚俗改革、政策宣传培训、创文活动举办和个别设备添置。其中:金平区2.5万元、潮阳区5万元、市民政局4.5万元。
3.执行情况:截至2022年末,我市已全部完成分配下达。
4.实际效果:以推动殡葬改革,开展殡葬业务宣传、白事通运作、政策培训,区县民俗文化中心建设和省一级殡仪馆申报工作,开展婚俗改革、政策宣传培训、举办创文活动和设备购置为支出绩效目标,截至2022年末,正逐步有序推进各项支出绩效目标完成。
(四)基层治理项目
1.资金规模:2022年,市级福彩公益金共安排我市基层治理项目26万元。
2.支出内容:一是致辞固本强基社工服务项目21万元。通过购买服务项目,辅助开展城乡社区治理、村(居)民自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进村(居)调研、宣传和民政法律法规政策收集、宣传、咨询等,采集、综合基层治理相关信息,完成相关报表数据统计、录入,收集、整理相关工作档案资料等工作。二是支持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审计评估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委托第三方实施开展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及审计服务。
3.执行情况:截至2022年末,我市已全部完成分配下达。
4.实际效果:以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固本强基社工服务,委托第三方实施开展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及审计服务为支出绩效目标,截至2022年末,各项支出绩效目标已基本完成。
(五)慈善与社会工作人才建设项目
1.资金规模:2022年,市级福彩公益金共安排我市慈善与社会工作人才建设项目37.5万元。
2.支出内容:用于组织实施“汕头市五社联动建设专题培训班”;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社工宣传、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评估等;开展慈善志愿服务业务骨干培训、慈善志愿服务宣传、慈善公益创投活动、志愿服务示范项目创建等。
3.执行情况:截至2022年末,根据市财政工作要求,收回该项目资金。
(六)儿童福利项目
1.资金规模:2022年,市级福彩公益金共安排我市儿童福利项目49.5万元。
2.支出内容:一是支持“春天雨露计划”44.5万元。根据《转发民政部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粤民发〔2019〕74号)中“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进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服务”的要求,我市自2018年以来实施的“春天雨露计划”,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被汕头市文明办评选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特色品牌项目。为进一步巩固项目成效,计划继续实施,主要包括招录一批志愿关爱员,在全市范围内对300名困境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实施入户走访、政策宣传、义医义诊、心理辅导和问卷调查等关爱服务工作。二是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费用5万元。
3.执行情况:截至2022年末,我市已全部完成分配下达。
4.实际效果: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以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春天雨露计划”,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为支出绩效目标,截至2022年末,各项支出绩效目标已基本完成。
(七)残疾人保障项目
1.资金规模:2022年,市级福彩公益金共安排我市残疾人保障项目50万元。
2.支出内容:安排给市残联的残疾人保障项目50万元。用于实施“爱慧乐——汕头市残疾人救助项目人才提升行动”培训计划,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全市残疾儿童康复师资水平;用于支持龙湖区开展村区残协换届试点工作;用于重度困难残疾人家居无障碍改造,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用于支持各区(县)残联开展残疾人证换发工作;用于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其中:市残联21.07万元、金平区3.7万元、龙湖区7.72万元、澄海区3.64万元、濠江区2.58万元、潮阳区5.4万元、潮南区4.9万元、南澳县0.99万元。
3.执行情况:截至2022年末,我市已全部完成分配下达。
4.实际效果:以开展人才提升行动培训,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残疾儿童康复师资水平,开展残协换届试点工作,为重度困难残疾人家居无障碍改造,提高生活质量,用于支持区(县)残联开展残疾人证换发工作,残疾人宣传问题工作为支出绩效目标,截至2022年末,正逐步有序推进各项支出绩效目标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