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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十五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60027号)答复的函
  • 2026-07-13 15:52
  • 来源:汕头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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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春霞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加快建设养老友好型城市的建议(第20260027号)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并综合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有关情况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办理。市民政局将人大建议办理作为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收到代表建议后,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明确分管领导牵头,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具体承办,制定办理方案,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人。

      (二)深入研判,明确办理思路。承办科室围绕代表建议专题研究,逐条梳理分析,结合部门职能,发函至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局,请各单位协助提供办理意见。同时,明确了“推进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快体系建设、增强人才储备”的办理思路,为有针对性地落实建议奠定基础。

      (三)多措并举,推动举措落地。一是梳理我市在推动产业发展、优惠补贴、机构定价等方面的政策,据此回复建议内容。二是会同定价部门及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民政局,协商进一步规范非中心城区公办养老机构收费事项。三是针对建议要求落实办理,对于短期内无法落实到位的,做好下一步计划。

      二、建议办理进展和成效

      (一)加快养老友好服务发展,推动产业活力释放。凝聚养老服务合力。近年来,市老龄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顶层设计与部门联动,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能,聚焦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医养结合等,合力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倡导各级各单位积极参与2025—2026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金平区滨海社区、澄海区华文社区、潮阳区凤壶村等3个村(社区)被列入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单位。丰富多元养老服务供给。目前我市7个区县共有养老机构20家,其中公建民营机构3家、民办养老机构5家,老年人可按需选择硬件配置、收费标准、服务类型各有不同的养老机构。今年以来,市民政局与九如城等省内外养老企业洽谈,鼓励外地企业进驻汕头参与养老服务发展。2025年至今,已新增12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二)强化政策规划支撑,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政策支持。市民政局出台《汕头市养老服务投资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在土地供给、人才培育、税费优待等方面给予引导支持,进一步激发养老服务市场主体活力。市自然资源局在涉及现状建成区及城中村等片区规划中,加强现状调研,结合现状用地建设情况、人口布局,根据相关配套技术规范要求落实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明确养老配套要求,为建成区成片改造或微改造时落实有关配套设施提供更加符合实际需求的规划依据。规划促进产业融合。印发《汕头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汕头市关于进一步推动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促进健康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深度融合,构建养老新模式;推动康养旅游融入全市文旅布局。鼓励利用闲置资源。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盘活利用闲置临街沿路店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鼓励各区县利用社区、国有闲置房产等资源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如濠江区、潮阳区利用闲置物业建设长者饭堂、适老化改造体验中心,实现闲置资源利用与提高养老服务供给的有效对接。

      (三)完善站点规划,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一是强化规划推动。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优化提升社会福利设施布局,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按照常住人口5-10万人的标准设置镇(街道)级养老院,按照常住人口0.5-2.5万人的标准分类设置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宜与其他非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联合建设。合理布局街道级养老服务设施,提高基层养老服务均等化水平。规划至2035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均养老设施用地面积不低于0.2平方米。二是完善设施网络布局。目前我市共有各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555个,其中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62个,覆盖率92.54%;村(社区)设施451个。三是摸查闲置资源。整理各区县有发展潜力的待开发站点,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公建民营等形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运营。

      (四)依托政策红利,加快居家上门服务发展。结合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撬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市场扩容。一是积极动员机构。市民政局积极营造有利于各类机构参与的良好环境,引导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及评估机构参与消费补贴项目,支持不同类型机构公平参与,主动联系市物业协会、家政协会,共召集全市20余家物业、家政龙头企业,召开2次消费券项目交流会。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市民政局会同商务、卫健等部门,加强政策普及,引导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类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综合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参与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目前我市参与消费补贴项目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共42家。三是构建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市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老龄健康事业发展精神,打造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的综合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全覆盖提供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

      (五)明确定价标准,规范公办养老机构发展。一是明确定价范围。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规定,省内各级政府投资并运营(公建公营)的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费(仅限护理费、床位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照市管市级及所辖城区内政府投资并运营(公建公营)的养老机构,县管县级辖区内政府投资并运营(公建公营)的养老机构,实行分级管理,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二是推进政策落实。我市定价部门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的授权,结合成本调查和成本测算,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收费政策落实。市发展改革局于2019年印发《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头市民政局关于中心城区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中心城区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澄海区、潮阳区、南澳县福利院分别按照《关于澄海区福利院养老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福利院要求核定有偿寄养业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关于南澳县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三是完善更新标准。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民政局主动推进,进一步规范公办养老机构收费标准,提高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夯实人才储备。一是支持专业培训。市教育局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紧密围绕产业发展和民生需求,开设护理、康复、健康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扩大本土养老护理人才供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支持和指导我市技工院校从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校企合作等方面精准培养养老相关人才,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25年养老相关专业招生超800人。市卫生健康局依托市中心医院老年医学科培训基地,今年共对全市41名医养结合技术人员进行医疗护理管理能力提升、院感防控能力培训;积极组织医疗机构老年医学人员参加全国老年医学、医养结合等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提升全市老年健康服务能力。二是健全评价体系。从2021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开展至今,我市设立10个养老服务相关职业(工种)的社评考点,可评价养老服务相关职业涵盖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4个职业(工种)。2025年以来,我市新增取得养老服务相关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850人次,其中高级工及以上占比达72%,有效提升养老服务人才供给质效。三是推动技能人才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办汕头市家政直播活动,剖析银发经济发展机遇与转型路径,讲解养老护理员职业能力建设与晋升体系,有效提升行业认知水平与专业素养;开展系列社区活动,现场展示老年护理实操、环境改造等新技能,提供培训报名、补贴解读,吸引数千名社区居民参与,促进家政服务与群众需求的对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们将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养老友好型城市。一是鼓励多元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深入推进“南粤家政”工程建设,推动已建成的“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联合所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形成养老托育一体化服务,为周边社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技能培训等全链条式服务。二是推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广东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建设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推进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建设,推动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居家社区倾斜,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三是持续夯实专业技术人才支撑。市教育局将积极引导和支持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在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优化专业布局;鼓励院校申报设立老年保健与管理等养老相关专业,加快相关领域人才培养,为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也恳请你们对汕头养老事业的发展继续给予关心、理解和支持。

      

    汕头市民政局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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