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工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以社区试点构建养老服务联合体 提升基层养老服务实效的提案(第20260191号)收悉,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有关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统筹。收到提案后,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将提案办理作为提升养老服务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明确分管领导牵头,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具体承办,制定办理方案,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人。同时,将提案办理与年度工作重点任务相结合,统筹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长者饭堂运营等各项工作,确保提案建议落地见效。
(二)分析问题,厘清思路。围绕提案中提出的资金渠道单一、刚需服务供给不足、协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我局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专题研究,逐条梳理分析。结合当前我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正从“有”向“优”转变的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拓宽资金渠道、优化供给结构、打通协同壁垒、强化政策引导、健全监管评估”的办理思路,为针对性落实提案建议奠定基础。
(三)深入调研,掌握情况。为全面摸清底数,我局指导各区县及时更新各类养老服务设施数据,掌握设施覆盖率、运营模式、服务内容、护理型床位占比等关键数据。同时,深入了解基层在失能照护、助餐服务、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实际困难,为科学制定落实措施提供依据。
二、提案办理进展和成效
近年来,我市坚持“结合实际、整合集约、适用实用”原则,统筹推进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供日间照料、膳食供养、护理保健、精神慰藉、居家上门等“一站式”服务。目前,全市共有各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555个,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62个,覆盖率92.54%;上门服务机构42家,村(社区)设施451个,逐步完善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一)拓宽资金渠道,规范场地运营。一方面,探索多渠道经费支撑。如近年来,通过发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鼓励餐饮企业参与等多种助餐配餐服务形式,采用“政府补贴一点、企业让利一点、村居出资一点、老人负担一点、慈善捐助一点”的运营模式,探索发展“长者饭堂”。一是政府财政扶持,将“长者饭堂”建设和运营经费纳入财政经费预算给予扶持,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长者饭堂建设和长者用餐补助。二是集体经济补充,积极依托村(社区)集体经济力量,降低对政府扶持的依赖。三是慈善公益助力。发挥潮汕地区“乐善好施”传统慈善文化,引导社会公益慈善力量参与。另一方面,规范场地管理。依托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站点,配建健康监测、康复护理等功能室。如鮀江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内配备独立长者饭堂、活动室、理疗室、阅读区、康复训练室、护理室等功能区域,通过引进第三方专业养老服务单位进行运营管理,采取公建民营的运营管理模式,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标准化的管理和服务。
(二)聚焦刚需服务,优化服务供给。一是联合卫健部门积极推动养老机构发展医养康养服务。汕头市福利院、龙湖区福利院(龙湖区粤康颐养中心)实现机构内配建医院,金平区、澄海区、潮阳区福利院等就近与医疗机构建立签约合作,探索医疗延伸服务,在养老机构内设立“医疗延伸点”,内设诊室、治疗室、处置室、留观室及配置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等,组建医护团队开展医疗护理服务。完善护理型床位建设,引导各类养老机构围绕失能老年人特点,适度增设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专区,增强长期照护、服务转介、安宁疗护等一体化、连续性养老服务能力,全市护理型床位占比稳步提高。目前,全市养老机构养老床位共2006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675个,占比83.50%。二是因地制宜发展老年助餐,结合潮汕饮食习俗,提供营养均衡、价格实惠的餐食;依托养老服务场所设置助餐配餐点,创新“助餐+文化”服务模式,组织潮剧、工夫茶等文体活动,推动形成“专业支撑、文化赋能”的服务格局。同时,拓展服务功能,为老年群体提供社交平台,丰富精神文化需求。如龙湖区有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探索“长者饭堂+”模式,配备适老娱乐设施,打造开放式社交区域,使“长者饭堂”成为集餐饮、娱乐、社交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三是发挥“汕头呼援通”效能。通过“智慧系统+终端设备+线下服务”,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志愿服务”模式,摸索出具有本土特色的“汕头呼援通”居家养老紧急援助服务,搭建“1+2N”网络体系(即1个区县服务中心+N类公益志愿服务+N个老年家庭终端的网络体系),为60周岁以上低保、特困老年人等群体提供24小时呼叫援助、生活协助等8大类48项服务,建立基本服务、志愿服务+转介市场服务等清单,优先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目前在线人数3.5万人。
(三)搭建数据平台,打通服务衔接。一是制作智慧电子地图。2025年,市民政局经过资料收集、坐标核实及功能分类,将全市六区一县民政服务机构采集上图,设计制作成汕头市“民政一张图”,面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推广使用,市民可通过地图查到全市养老机构、长者饭堂等民政服务机构。二是增加服务供给。今年以来,依托养老服务消费券项目的实施,鼓励全市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家政服务类机构参加,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增加服务供给。同时,以镇街养老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建立健全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工站、志愿服务组织、专业养老机构的对接机制。
(四)落实政策支持,激发社会参与。一是落实优惠政策。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意见的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和2023年市民政局印发的《关于做好我市养老服务投资扶持政策措施的通知》,我市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并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二是探索公建民营模式。指导区县民政部门通过公建民营形式引进专业机构运营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国有企业和优秀的社会力量参与我市养老服务,有效降低社会力量准入门槛,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
(五)强化监管评估,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建立监督管理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汕头市民政局关于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能力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汕头市民政局 汕头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建立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部门协作机制的通知》《汕头市民政局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综合监督政策文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我市养老服务健康发展。二是开展养老机构综合评估。2022年起,市民政局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随机抽取养老机构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针对共性问题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培训,持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家门口养老”是潮汕地区大多数老年人的心愿,引入专业力量、统筹社会资源,提升基层养老服务质量,既回应民生关切,也符合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的规律。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以提案办理为契机,盘活资源,丰富服务,多方联动,全面提升我市基层养老的服务效能和群众获得感。一是深化资源盘活与社会参与。指导区县盘活闲置资源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鼓励优质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二是强化刚需服务与医养结合。聚焦失能老年人的照护需求,用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应享尽享政策红利;稳步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鼓励养老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推动发展医养结合。三是夯实人才支撑与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不断补充养老服务力量,推动养老服务规范化发展;弘扬潮汕“尊老敬老、邻里互助”的优良传统,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养老服务的良好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贵单位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也恳请对汕头养老事业的发展继续给予关心、理解和支持。
汕头市民政局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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