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汕头市委会:
贵委会提出“关于完善养老院监管监控和发现机制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提案”(第20250111号)收悉,感谢贵委会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围绕“普惠发展、优化布局、强化服务、提升质量”等要求,构筑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积极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扎实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筑牢养老服务安全底线,推动养老机构服务提质升级。
(一)强化行业监管,提升服务质效。积极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扎实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建立监督管理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汕头市民政局关于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能力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汕头市民政局 汕头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建立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部门协作机制的通知》《汕头市民政局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综合监督政策措施文件,形成养老服务工作的良好合力,共同推动我市养老服务健康发展。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通过与纪委监委、市场监管、卫健、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动,强化行业监督指导力度,对机构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等情况进行督导;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各类安全生产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方案,多措并举抓好监管工作有效推动养老机构平稳有序发展。三是聚焦权益保障。在日常监管中,注重与服务对象沟通交流,了解在院生活状况,排查是否存在欺老虐老等行为发生,掌握护理服务质量是否到位,切实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四是督促建立查房制度。要求养老机构通过行政查房、护理查房和安全查房形式,检查服务态度、护理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查看护理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检查护理人员是否执行考勤制度,了解寄养人员、亲属和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查看设施设备是否正常,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安全标志,消防器材配备是否有效等,排查安全隐患,提高服务质量;五是强化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多途径开展业务管理、护理服务、消防安全等各类培训,提高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职业素养,落实养老机构院长和养老护理人员培训上岗。六是提升养老信息化建设。鼓励支持养老机构出入口、接待大厅、楼道、食堂等公共活动区域安装视频监控;指导养老机构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探索通过信息化监控管理等措施提升服务质效;落实养老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及应用管理工作,对老年人的每餐食品安全进行监管,切实维护入住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医养服务能力。我局联合卫健部门积极推动养老机构发展医养康养服务,汕头市福利院、龙湖区福利院(龙湖区粤康颐养中心)实现机构内配建医院,金平区、澄海区、潮阳区福利院等就近与医疗机构建立签约合作,探索医疗延伸服务,在养老机构内设立“医疗延伸点”建设,内设诊室、治疗室、处置室、留观室及配置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等,组建医护团队开展医疗护理服务。完善护理型床位建设,引导各类养老机构围绕失能老年人特点,适度增设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专区,增强长期照护、服务转介、安宁疗护等一体化、连续性养老服务能力,全市护理型床位占比稳步提高。目前,全市养老机构养老床位共2293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788个,占比77.97%。同时,积极引导龙湖区粤康颐养中心等养老机构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服务,提升上门照护服务。
(三)支持“互联网+医疗护理”,医养结合服务有力延伸。一是实施“互联网+医疗”和“互联网+护理”服务,汕大医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通过线上精准对接、线下专业服务,把健康服务拓展延伸至家庭,让失能老人、术后患者等特殊群体足不出户就可享受三甲医院的护理资源;二是争取市医保部门将与互联网诊疗有关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参保人在本统筹地区“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复诊,并开具处方符合规定的诊查费和药品费,医保基金按照统筹地区线下规定的比例支付,例如“网上就诊诊查费”“远程会诊”等,参保人使用目录范围内的诊疗项目;三是发挥老年医学优质医疗资源优势,为“汕头呼援通”和南丁护理等呼援或订单服务对象快速提供最合适的医疗资源和医养结合形式。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局将根据“关于完善养老院监管监控和发现机制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提案”这一有针对性、建设性建议,协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综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聚焦行业监管重点,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人才培训教育,切实维护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逐步提升老年人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最后,再次感谢贵委会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也恳请对汕头养老事业的发展继续给予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