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局:
根据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226号关于推进我市遗体器官捐献事业发展的提案有关内容,我局作为会办单位,提出如下有关办理意见:
一、优化遗体捐献流程。在信息核实环节,红十字会核实捐献信息后委派协调员签署《遗体捐献确认登记表》,颁发《遗体捐献证书》替代《遗体火化证》,用于办理身后事宜,同时出具捐献证明;在遗体转运环节,殡仪馆在完成确认手续后办理转运,市内派殡仪专用车将遗体运送至遗体捐献接收站,跨市则由接收地殡仪馆派车;在遗体接收环节,遗体捐献接收站按照医学标准,对遗体状态进行全面评估,科学公正地确定是否接收,积极协调转运时间,出具接收证明等手续并做好遗体使用管理。
二、建设追思纪念场所。为慰藉遗体器官捐献者家属的心灵,2024年在汕头市澄海区祥安永久墓园建设汕头市红十字追思园,占地面积100余平方米,由墓园管理方委托专业厂家对追思园整体布局进行设计建设,整体设计风格庄重、肃穆,追思园基座采用黑石打造,书座与书卷采用芝麻白石材,中间嵌黑石镌刻红十字会标识和捐献者名字,彰显“人道、博爱、奉献”“大爱无疆”精神。自追思园建成以来,已成功举办多场纪念活动,如2024年3月31日举行人体器官捐献追思园落成暨捐献者追思会、2025年3月29日举办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持续传递对捐献者的感恩与追思之情,让这份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全社会得到传承与弘扬。
专此函复。
汕头市民政局
2025年4月24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