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长者饭堂”建设,提高养老助餐服务水平的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一)关于“增加网点,不断提高‘长者饭堂’服务覆盖面”的建议
在市人大、市政协及其代表、委员们的高度关注下,我局争取将提高“长者饭堂”服务覆盖面纳入2024年度汕头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计划全市在去年建有85家“长者饭堂”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不断探索提高“长者饭堂”覆盖面,力争全市达到160家以上。今年来全市累计新增“长者饭堂”55家,共有138家。
(二)关于“健全政策措施,统筹推进‘长者饭堂’建设”的建议
为积极探索推动我市老年助餐服务取得新实效。我市总结阶段经验,推行“1234”工作法,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一体推进,推广“龙湖城区模式”“澄海农村模式”两类发展模式,把握补贴、服务、管理3项标准标准,建立政府补贴、集体补充、慈善捐助、志愿服务4个机制。通过发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鼓励餐饮企业参与等多种助餐配餐服务形式,持续将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这一民生服务事项走深走实。
(三)关于“优化环境,加强监管,提升‘长者饭堂’服务品质”的建议
民政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长者饭堂食品安全检查,强化对长者饭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督促长者饭堂开办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品来源清楚、可追溯,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四)关于“多方筹集资金,支持‘长者饭堂’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长者饭堂,旨在帮助老年人解决就餐难的问题,服务类型呈现多元化、市场化。去年以来,通过发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鼓励餐饮企业参与等多种助餐配餐服务形式,采用“政府补贴一点、企业让利一点、村居出资一点、老人负担一点、慈善捐助一点”的运营模式,探索发展“长者饭堂”。首先是政府财政扶持。将“长者饭堂”建设和运营经费纳入财政经费预算给予扶持。2024年全市计划安排资金622万元支持“长者饭堂”建设运营。其次是集体经济补充。积极依托村(社区)集体经济力量,共筹集60万元,降低对政府扶持的依赖。再次是慈善公益助力。发挥潮汕地区“乐善好施”传统慈善文化,引导社会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累计收到捐赠资金243万元。
(五)关于“加强宣传,鼓励支持公益慈善机构、爱心企业以及志愿者参与长者助餐服务”的建议
去年以来,我市大力推动“长者饭堂”建设,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成效先后在中国社会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汕头电视台等多媒体转载报道,获得老年朋友和社会各界的良好反响。有效吸引了热心企业及慈善公益组织的积极参与,如素满香连锁餐饮企业,妙德素菜馆、通艺慈善会,陈店明德学校增设长者饭堂等等。同时,通过各类养老服务场所组织生动有趣的社工活动,依托网络媒体宣传力量,鼓励引导更多老年人走进“长者饭堂”,拓展社交活动能力,丰富夕阳生活,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加快推进‘长者饭堂’建设,提高养老助餐服务水平”这一有针对性、建设性建议,逐步优化完善运营机制建设。
(一)依托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时建立就餐分类补贴。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坚持有偿服务,引导有条件的区(县)已根据老年人经济困难程度,给予差异化用餐补贴或优惠。下来将积极引导未建立补贴机制的区县,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适时建立就餐分类补贴。
(二)推广“龙湖城区模式”“澄海农村模式”两类运营模式,构建多元化助餐服务体系。结合中心城区和农村地区的人口和经济发展实际,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城区依托餐饮企业聚集优势,农村地区结合人员聚集用餐数量少的特点,依托中央厨房、餐饮企业、机关食堂配餐方式,持续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健康发展。
(三)引导公益慈善力量积极参与。发挥潮汕地区“乐善好施”传统慈善文化优势,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人士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发展,培育发展助餐志愿队伍和互助组织。
(四)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完善共管机制。强化对长者饭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依法依规指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来源清楚、可追溯,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最后,再次感谢提案人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也恳请代表们对汕头养老事业的发展继续给予关心、理解和支持。
汕头市民政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