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汕头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社会工作行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你们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汇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会办意见,同时,因机构改革,我局所涉职能发生变化,现就其中涉及我局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民政厅的指导下,市民政局立足自身职责,深入推进“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落地见效。
(一)实现了“双百工程”“两个100%”全覆盖。根据省、市关于“双百工程”部署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各镇(街道)社工站(点)选址调研和建设运营工作,截至2024年4月,我市共建设67个社会工作服务站,238个(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点,完成了全市“双百工程”社工站(点)镇街100%全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工服务100%全覆盖。
(二)鼓励支持我市民办社工机构开展各类社工专业服务活动。截至2024年4月,我市共成立了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31家。其中,市级主管民办社工机构18家,各区县主管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3家,我市各民办社工机构积极承接团委、司法、信访等有关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保障民生、服务群众、禁毒宣传、社区矫正、志愿服务等领域做出了贡献,我市民办社工机构取得了稳步发展。
(三)我市双百社工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不断上升,持证率不断提高。截至2024年4月,我市现有在岗双百社工965人,共有持证双百社工622人,其中,初级社工师554,中级社工师68人,持证率达64.4%。
二、关于提案中相关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强化“双百工程”社工站(点)的建设,将其打造成为基层兜底民生服务的主阵地”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扎实做好“双百工程”兜底民生服务工作,持续推动各社工站(点)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建设,同时,充分发挥双百社工在基层治理和兜底民生服务中的重要作用,让双百社工成为开展兜底民生服务的行家里手。
1.加强监督指导,组织开展“双百”社工专业服务。根据《关于印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21〕3号)、《关于印发汕头市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汕民通〔2021〕13号)等文件要求,我市自2021年开始实施“双百工程”,监督指导全市各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对照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安排各“双百工程”社工站(点)社工立足镇街、深入村居,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保持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全覆盖,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自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我市“双百工程”社工累计走访139089户次(其中民政对象129909户次);开展个案服务683个(其中民政对象610个)、小组工作201个,举办社区活动1456场次,受益群众累计约261961人次。
2.明确双百社工岗位分工,推动不同岗位社工在日常服务中实现融合互补。根据《“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业务工作指引(第一版)》《关于印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民发〔2021〕87号)要求,我局积极引导各社会工作服务站(点)设立事务性岗位社工和服务性岗位社工,积极开展事务性岗位和服务性岗位社工服务融合互补工作。通过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安排、绩效考核等事项,形成分工合理、无缝衔接、高效协作的工作机制,实现事务性岗位社工和服务性岗位社工紧密衔接、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截至2024年4月,我市共有在岗双百社工965人,其中,事务性岗位社工179人,服务性岗位社工786人。
(二)关于“选择基础较好的“双百工程”社工站或者标杆站,试点扩展功能”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不断推进标杆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着力实现社工服务站功能扩展。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标杆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2〕306号)要求,我局深入推进“双百工程”标杆社工站申请、建设工作,对部分工作基础扎实、管理运作规范、服务成效显著的社工站进行重点建设,努力将其打造为开展基层社会服务的重要平台。
2022年,我局经过认真比对挑选,确定了鮀江街道社工站、金霞街道社工站、隆都镇社工站、棉北街道社工站、云澳镇社工站等5个社工站为我市标杆社工站,并积极协调市财政每年每站投入3万元财政资金,支持各标杆社工站建设运营,进一步提升社工专业服务水平。其中,南澳县云澳镇社工站社工采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服务方法,为辖区的精神残障人士提供服务。在协助精神残障人士减弱及消除病症的同时,社工更加重视服务对象个人与社会角色的重塑以及个人能力和社会功能的恢复,帮助他们逐渐重新回归社区。潮阳区棉北街道社工站充分发挥双百社工的专业优势,通过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技巧,帮助辖区内残疾儿童构建社会支持网络,引导残疾儿童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增加残疾儿童和社区居民的沟通交流,实现了残疾儿童情绪的积极转变和社会功能的恢复与发展。
(三)关于“加快谋划社会工作服务的扩面”的建议
根据《中共汕头市委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汕市发〔2024〕1号)要求,我市已经组建市委社会工作部,我局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社会工作政策拟定等相关职能已经相应划入社会工作部,市民政局将积极与市社会工作部沟通联系,配合做好社会工作服务扩面工作。
(四)关于“优化社会工作岗位配置”的建议
社会工作是秉持利他主义价值观,以科学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专业方法,帮助有需要的困难群体,解决其生活困境问题,协助个人及其社会环境更好地相互适应的职业活动。社会工作的服务领域包括医务社会工作、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等。
近年来,市民政局立足自身职责,不断加强“双百工程”社工人才招聘,优化双百社工岗位配置。根据《关于印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21〕3号)、《“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业务工作指引(第一版)》要求,我局认真做好“双百工程”社工人员岗位设置工作,不断优化双百社工岗位设置,做好双百社工服务责任落实。目前,全市共统筹设置双百社工岗位1225个,其中,事务性岗位134个,服务型岗位1091个,同时,我局要求各镇(街道)社工站双百社工要对照工作指引,切实履职尽责,要根据事务性岗位社工和服务性岗位社工的不同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双百社工角色作用,不断兜牢民生底线,持续做好为民服务,让双百社工成长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搜寻者、贴心人、服务生、守护者。
(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1.根据会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资料。近年来,我市人社部门不断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出台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精准靶向引进人才。2024年1月,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印发<汕头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通知》,助力民政部门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并通过多渠道推进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参加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等工作,积极支持和配合市民政部门补充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人员。二是全力落实汕头人才配套政策,加大人才资助力度。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对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等群体的资助力度,发放新引进人才生活和住房补助、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等,切实为各类人才在汕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2023年共发放各项人才补助约3464万元。
2.根据省、市关于“双百工程”部署要求,我局于2021年、2022年组织开展“双百工程”社工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其中,2021年共设置双百社工招聘岗位201个,参加考试人员达2000余人,共录取双百社工169人;2022年共设置双百社工招聘岗位716,参加考试人员达4000余人,共录取双百社工672人。两年累计招聘大专以上学历的双百社工人才共841人,为我市双百社工人才队伍增加了新鲜血液。
3.近年来,我局根据省、市关于双百工程”部署要求,组织市、区(县)两级民政局开展“双百工程”培训(包括岗前培训15小时、专业培训48小时、政策法规培训9小时),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协会行业服务职能,指导我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开展社工继续教育培训。
(六)关于“探索实施国家社会工作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与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衔接”的建议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粤民发〔2019〕83号)《中共汕头市委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21〕3号)要求,我局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社会工作政策拟定等相关职能已经相应划入市委社会工作部,我局将根据市委社会工作部的部署安排,配合做好社工人才评价体制机制建设等相关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感谢民革汕头市委会对我市社会工作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研究我市“双百工程”实施情况,进一步出台相关政策,助力我市双百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一)强化部门沟通协调,推进“双百工程”稳步有序发展。我局将充分发挥“双百工程”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与财政、人社、妇联、残联等部门沟通联系,统筹协调和解决涉及“双百工程”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推进我市“双百工程”稳步有序发展。
(二)提升经费配套,保障“双百工程”社工薪酬待遇稳步提高。争取相关部门加大对“双百工程”社工站及双百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经费投入,每年按一定比例逐步提高社工薪酬水平,让社工人才投身基层、安心工作,保障双百社工人才队伍的稳定性。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地薪酬与待遇管理办法,适当提高双百社工薪酬待遇。
(三)完善激励政策,打通双百社工上升渠道。健全完善具有激励性的福利政策,争取相关职能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探索参照“三支一扶”人员的待遇,对服务基层满固定年限的双百社工在公务员及事业编制考试中予以适当加分。鼓励符合条件的双百社工参选社区“两委”成员,有力提升双百社工的职业地位,激发双百社工干事创业的活力,同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双百工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汕头市民政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