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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汕头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157号提案的答复
  • 2023-07-07 22:24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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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尊敬的陈芝涛等11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重视社工机构发展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社工机构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结合我局职能并综合市财政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社会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民政局立足自身职责,充分发挥在社会工作政策制定、队伍建设、服务推进、发展保障等方面的综合协调作用。如提案中提到的,目前我市社工机构主要有“双百工程”社工站(点)和民办机构两大类。

      (一)“双百工程”社工站(点)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2023年,市民政局积极协调财政资金支持我市“双百工程”实施建设,除省级下达财政资金3658万元外,配套市级财政资金1243.4万元,支持我市“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及站点运营建设。截至目前,我市已建立67个镇(街道)社工站,238个社工点,社会工作服务覆盖全市1091个村(社区)。“双百工程”社工日常负责协助镇(街道)经办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残疾人事务等,同时开展民生政策宣传,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落实民生保障政策,统筹提供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精神关爱、能力建设、资源链接等专业服务。

      (二)民办社工机构

      2022年9月,市民政局印发《汕头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登记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推进社会组织规范运营。2023年2月,市民政局印发《汕头市民政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目录下明细四级目录,完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类别,优化社会工作机构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空间,进一步支持我市民办社工机构生存发展。截至2023年7月,我市共有民办社工服务机构31家,其中15家由市民政局担任业务主管单位。市民政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我市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申请住所变更、年检、登记证书换发等事务进行审查,同时了解民办社工机构运营现状并指导其规范开展工作。目前我市民办社工机构开展的项目和服务主要有社工专业培训、社工专业服务项目评估、社区矫正帮扶、链接医疗资源、自闭症儿童康复、企业文化建设等服务领域。如:2022年,我市启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社区矫正教育帮扶督导项目、未成年人预防犯罪与权益保护社工服务项目等,开展社区矫正社工专题培训、个案辅导、法治教育等社工服务;乐洲社工服务中心承接企业文化建设项目,开展成长小组、线上咨询及跟进服务;医缘社工服务中心承接医务社工服务项目,依托汕头博德眼科中心,持续开展眼健康科普宣传和居民健康促进活动。

      二、民办社工机构困境

      (一)关于民办社工机构设立条件受限

      社工机构的设立条件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执行,符合条件即可申请登记社工机构。同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第三条 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以及《汕头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登记的管理办法》中“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成立进行前置性审查,协助民政部门做好社会组织的登记及监督管理工作。其他行业管理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协助同级民政部门做好本领域社会组织的登记审查和日常行业监管工作”的要求,民办社工机构登记成立需由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前置性审查。目前,我市民办社工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主要有民政、残联、团委等部门,各民办社工机构可根据其业务范围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交业务主管单位申请。

      (二)关于社工专业人员缺乏

      提案中提到社工人员薪酬待遇普遍处于较低水准,岗位难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问题,主要是目前社会大众对社会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入,未能理解社会工作服务的价值,社工专业人员从事社工服务的过程中缺乏社会认同。加之多数民办社工机构缺乏针对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及督导,社工较难获得专业支持,个人成长受限,一定程度导致了社工专业人员流失、缺乏。

      (三)关于社工服务项目不足

      提案中提到“社工开展服务已经覆盖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16个服务领域”。全市“双百工程”社工站(点)全覆盖之前,民政部门的社工服务项目基本由民办社工机构承接,目前我市“双百工程”社工站(点)的日常工作内容已部分涵盖社工服务领域。因此“双百工程”社工站(点)全覆盖后,民政部门采购的社工服务项目大幅减少。另外,除民政的“双百工程”社工服务项目外,司法、残联、妇联、卫健等部门也有开展社工服务项目,但由于各部门之间在开展社工服务项目上缺乏高效的协同,各民办社工机构跟各部门之间也缺乏有效的联动配合。再加上大多数民办社工机构的资金来源单一,其中大部分资金来源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但理论上,民办社工机构的资金来源可以有很多种,除了政府购买服务外,还可以通过企业资助、社会捐助以及个人捐赠等方式。而目前我市民办社工机构能通过企业或慈善力量等方式获得资金支持的甚少,因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足时,民办社工机构出现“僧多粥少”的困局。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培育发展民办社工机构。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积极为民办社工机构提供权益维护、能力建设、合作交流等服务,同时对有意向申请登记社工机构的群体提供政策咨询、规划指导,为民办社工机构的登记成立和健康发展创造有力条件。另外,结合市民政局对民办社工机构的年度报告审查工作,加强对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行业管理与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在行业中起骨干作用的民办社工机构参与组建、发展行业组织。

      二是加强专业培训,提升社工服务水平。重视提升民办社工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结合市、区县民政局每年组织实施的社工培训(包括市级每年15小时岗前培训和24小时专业培训以及7个区(县)每年各24小时专业培训和9小时政策培训),支持、鼓励民办社工机构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培训,了解社工基本理论,掌握实务操作技能,提升社工政策认识水平和政策落实能力,全面提高“双百工程”社工站(点)和民办社工机构的社会工作专业能力。

      是加强社工宣传,提升社工力量知晓度。结合每年的“岭南社工宣传周”宣传活动,围绕民办社工机构发展的政策制度、优秀典型、先进事迹,持续深入开展社工力量宣传活动,着力突出民办社工机构在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专业功能和服务成效。积极开展民办社工机构发展的研究、交流与合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困难问题,促进理论与实践发展,营造关心、理解、支持民办社工机构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升社会大众对社工力量的知晓度及社工人才队伍的自我认同感。

      增强自身造血能力,探索慈善+社工模式。引导民办社工机构提升战略谋划、资源整合、创新发展能力,突破“等待项目上门”的思维定式,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以及社会相关领域热点问题,打造特色社会工作服务品牌,拓展更加主动和开放的发展空间,积极争取企业、基金会和社会各界资助。鼓励我市慈善组织结合日常公益慈善活动,与民办社工机构通过慈善+社工的模式开展服务,拓宽民办社工机构开展服务项目的渠道,补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足。

      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多渠道资金支持。市民政局将积极争取市财政部门的支持,将社工服务项目列入市级部门预算、市级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支持民办社工机构发展。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鼓励通过公益创投、公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等多种方式,公平对待民办社工机构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引导民办社工机构与多部门开展联动配合,争取多部门项目资金支持社工机构开展社工服务项目。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关注,我们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为我市社会工作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助力我市社工机构发展再立新功。


    汕头市民政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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